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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雷钟哲

新冠疫苗还未上市,却有微商已经开卖。据上海网络辟谣消息,近日,朋友圈里的微商卖起了新冠疫苗,而且不止一款。第一款刷屏的"新冠疫苗"文案里写道:"需要新冠疫苗的联系我,可做出口,产量低需排队,9月2日正式上市",配图是一个橙色的包装盒。第二款称"498一支,总共打3支,已经出来了。医护人员和出国人员可以先用。差不多年底,能普及了。"并配了一张白底黑字有蓝绿边的疫苗盒图片。

谣言轮流转,如今到疫苗。明明新冠疫苗并未上市,最新消息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军事科学院研究员陈薇带领团队研发重组新冠疫苗,该疫苗Ⅲ期国际临床试验正在有序推进,却有微商叫卖,且能在各大微信群疯转,产生刷屏效应,真是让人感慨万千。

事实上,朋友圈里微商兜售疫苗,应算作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明文规定,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供应疫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接种单位供应疫苗,该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接种单位供应疫苗,接种单位不得接收该疫苗。这是于2019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现行法律,不容轻慢、不能违背。从维护法律权威出发,就应当对微商在微信圈叫卖新冠疫苗坚决"说不!"别说疫苗未曾面世,就是正式上市了,也是非法交易。

疫苗是一种特殊药品,在采购、使用中出现任何一点差错,都会酿成严重后果。2016年3月,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的非法疫苗案,25种儿童、成人疫苗未经冷链存储运输,销往24个省、市。2018年7月,国家药监局通告吉林长生生物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的严重问题,两起疫苗事件,都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社会影响。亦因此,国家对疫苗研制、生产、流通、接种高度重视,填补健全法律空白,首次就疫苗管理专门立法。疫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是法治社会的题中之意,也是公众健康的重要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目前仍在世界蔓延,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球累计新冠肺炎确诊已经超过2012万例,累计死亡病例736766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仍需抓紧。汹汹疫情下,人们对疫苗需要坚挺,这个可以理解,但必须以健康为前提。疫苗是科学研究,需要遵循科学规律,持科学态度。疫苗是给健康人用的,所以安全是第一位的。

面对新冠疫苗,公众应该保持清醒,不要被不实言论所蛊惑。目前,中国生物已在北京、武汉两地建设完成新冠灭活疫苗生产车间,年产能达2亿剂。一旦疫苗成功上市,很快就能大批生产,不会奇货可居。网友应该多看权威信息,不听不信不传小道流言,以免自乱阵脚。监管部门也应高擎法律利剑,坚决刹住谣言传播,不能对其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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