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伦师生恋”
“不雅视频流出”
“婚内出轨”
......
鱼丸,这些标签看起来,是不是都特别吸引眼球?
何况被统统贴在一个“高中老师”的身上。
最近,就有一位老师惹上了这样的麻烦。
而这次,奔奔却想为他讲几句话。
事情是这样的:
这几天,镇江人的朋友圈和群聊都在传播一份同样的视频。
这是一份,情侣间拍摄的私密视频。
针对流出的视频,当地人包括外地的网友,展开了如火如荼的讨论。
有人认出了视频中的男主卢某,公布了他的身份和年龄。
他是镇江某高中的老师,这高中,也是视频中女生的母校。
“石膏”是学校简称
也正是因为卢某的“老师”身份,事件的影响远超想象。
视频8月2日流出。
8月12日,镇江市教育局联合卢某所在的学校,对他作出了处置:
老师被调离一线岗位,作深刻检查。
如果事情真像网传的那样,老师做了不对的事情,主动拍不雅视频传播,这样的处理结果倒也无可厚非。
但真相却并非如此。
因此,处理结果出来,广大网友觉得不合适,纷纷对卢老师表示同情。
奔奔也觉得这位卢老师属实有些冤枉。
为什么同情他?
因为卢某也是事件的受害者。
拍摄“私密”视频虽是事实,但发布传播的人并不是卢老师。
而是视频女主的一位男性朋友潘某。
私密视频流出后,卢老师马上报了警。
8月11日,镇江警方发出了官方通报:
潘某在女生的手机上发现了私密视频,一气之下,用女生的手机,将视频发到了群里。
也就是说,视频虽然是卢老师两人拍的,但却不是他发出去的,他也是受害者。
而在奔奔看来,
作为第三方的潘某,拿了别人的手机发布私密视频的行为,实在是可恶:
于法律:
他侵犯他人隐私,传播淫秽物品,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于道德:
他自私自利,为人不齿。
这一时之气,近乎毁掉了视频里的两个人。
我们都知道,视频流出带来的伤害和后果远不止表面上“丢掉工作”那么简单。
因为视频的“尺度”问题,两个人率先接受了来自“匿名观看者”的“道德审判”。
他们的年龄成了问题。
曾经的“师生关系”也变成了原罪。
事情传着传着,女生的人品也开始变得“有问题”。
到最后,视频的标签就变成了奔奔开头提到的那些:
“猥琐中年男老师跟17岁女高中生的不论之恋”。
谣言从什么时候产生的不知道。
但在“刺激”的视频面前,似乎没人在意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有记者采访了老师所在中学的办公室主任,主任说:
女学生并非网传的17岁女高中生,而是早就已经毕业成年了。
总而言之,两个人的关系,并非网传的那么不堪,而是正常的,成年男女,恋爱关系。
即便抛开这些不谈,拍摄私密视频本来就是情侣间的自由。
本来并不会对其他人造成任何影响。
就因为潘某的“一时恶念”,
网传潘某发言
本就是受害者的两个人,
又要被革职,又要接受舆论戏谑,道德抨击,属实太过凄惨。
网传卢老师某论坛留言
不过,整件事让奔奔想吐槽的并非只是无视法理的潘某。
还有参与视频传播讨论的部分“吃瓜群众”。
不止“女生17岁”的谣言是从他们当中产生的。
本末倒置,不关注真相,只寻求“刺激视频”的也是他们。
在各个平台话题下面说着自以为幽默的戏谑话语,恬不知耻地各方“求资源”。
“我有一个朋友也想看”
“借一部说话”
......
好笑吗?
我只觉得他们可笑。
在奔奔看来,他们制造的“二次传播”行为,跟第一个将视频发布出去的潘某,一样恶劣。
机灵不是这样抖的。
幽默也无须在这种场合体现。
说好听点他们这叫吃瓜。
说难听点,继续传播视频的人,其实同样是在犯罪。
更可笑的是,有些已经触碰法律红线,看过视频的人反倒尤其洋洋得意。
他们对视频里情侣的身材品头论足。
“污言秽语”轮番上场,不堪入目。
让奔奔甚至一度恍惚,到底谁才是真正“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人。
而这些“冷漠残酷”的评论。
对视频女生造成的伤害,却又是不可估量的。
网传女孩的母亲已经在传播视频的群里发出请求,恳请大家停止传播,因为女儿的生活,已经因此受到严重影响:
倘若视频主人公换成自己或者伴侣,
这些话,他们还能说得出口吗?
这视频,他们还看得下去吗?
有人或许觉得“这种事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
但奔奔也想打击一下这些人存在侥幸心理的人。
太阳底下,没有不可能:
可无论视频里的女主角换成谁,
后果都是奔奔不想看到的。
还有些东西,奔奔也不想看到,却在这次事件中意外出现了:
戏谑群体中,有不少女孩子的身影。
对此,奔奔不作评价。
只是觉得,女性的某些痛苦,可能只有同样作为女性,才能深刻感受到。
而整个事件中,我们听不到任何人,对受伤的女孩说一句“女孩别怕”。
这或许,才是真正的悲哀。
—今日完—
策划:奔波儿灞与灞波儿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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