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近一段时期以来,“霸座”现象接连成为社会热点。有些人因为自己没有买到有座位的车票,却上车了,所以出现了这种霸座现象,而且他们不合理地对待带座位号的乘客,不想让座位,这个时候可能必须要乘警出面才能解决了。不过有些胆大的人竟然真的连乘警都不害怕,还辱骂乘警,这真是让人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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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最近,在一辆高铁上,一男子霸占他人座位,拒不归还。

当时,乘警劝阻他,并提醒他:“公共场合咱得遵守秩序是吧?”但是,这个霸座男子却一点也没有动静,还是霸占着座位。

在多次警告无效后,乘警只好通知该男子:“因你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安全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一款之规定,我现在传唤你到5号车厢去处理”。该男子没有配合,警察不得不强行将他带离座位,进行下一步处置。这时,那个霸座男子竟然开口侮辱乘警:“老子执法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呢?!搁十年前老子一枪把你崩了!”

西安铁警将违法嫌疑人徐某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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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还觉得,这种人就应该被加入黑名单,不能再乘坐高铁了,因为这种素质的人,还不知道会干出来什么事情呢。可能也有人觉得,这个徐某被行政拘留五日少点儿,以他的言行、态度至少拘留十五日,那么高铁霸座还辱骂乘警会被怎么惩罚呢?

【法智普法】高铁霸座还辱骂乘警会被怎么惩罚呢?

1、高铁霸座,并在列车员多次沟通都不愿起身时,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予180天内禁止购买火车票的处罚。

第二十三条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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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辱骂警察是会被拘留的,即便辱骂的不是警察,辱骂他人,只要性质严重的,也会被拘留。在警察办案中辱骂警察影响并阻碍其办案的,也涉嫌妨碍公务。

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法智小结:

《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还规定,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