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全力推进“双进”工作,有效提高执行质效。2020年,榆林市两级法院持续深化执行改革创新、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始终把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榆林中院持续推出“执行双进”系列报道,用典型案例、有效措施、积极成果书写执行篇章,讲述执行故事,诠释榆林法院执行人对法律要义的坚持、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对人民群众的敬畏,牢记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

绥德法院:腾房按下“暂停键” 善意执行让考生安心备考

“法官,我的孩子马上就要中考了,可以等他中考结束后再腾房吗?”今年4月20日,绥德法院执行法官在张贴腾房公告的时候,被执行人焦急地向执行法官提出暂缓腾房的请求。执行法官综合考虑后,同意暂缓执行让考生在稳定宽松的环境里安心备考。

2012年12月,被执行人康某以承包工程需要资金为由,向申请人郝某借款30万元并约定利息。到还款期限后,被执行人只清算了部分利息。2017年9月,绥德法院作出了民事调解书,确定由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30万元及利息。后申请人陆续偿还了10万元后再无力偿还。2019年7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长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之后被执行人又偿还了5.6万元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2020年4月20日,绥德法院张贴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于5月27日前迁出其名下房屋并将其腾空。这时,被执行人提出自己孩子将于7月20日参加中考,担心因为腾房造成孩子情绪不稳定,影响中考发挥,于是向执行法官提出请求,希望等中考结束后再处置其房产。

执行法官通过核实,确定被执行人所述是实情,也很同情理解他们的处境,更不愿看到因为案件执行而影响孩子考试发挥。于是,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一家的实际情况告诉申请人,希望申请人能体谅被执行人一家的难处,暂缓处置其房产。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下,申请人终于同意给予被执行人几个月的宽限期。

中考结束后,被执行人在极其不舍自己辛苦打拼下的房产情况下,四处筹钱未果后,面对所欠本金及利息30.2万元无力偿还,于8月12日主动迁出其名下房屋,并将房屋腾空后交于绥德法院处置。下一步,绥德法院将对该房产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加快财产处置、变现进程,尽快实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此次绥德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仅有强度,更有温度,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让人们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智慧和温暖。一起棘手的民间借贷案件在执行法官刚柔并济的执行下,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绥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