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谷县公安局闫楼派出所接聊城市反诈中心线索,为厦门的一位四年级小学生追回被骗的2350元现金。令人吃惊的是,实施诈骗的也是两位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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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询问嫌疑人

2020年8月5日,阳谷县公安局闫楼派出所接聊城市反诈中心移交核查线索:家住阳谷县闫楼镇某村的小高(化名)在网上以贩卖游戏皮肤账号的方式诈骗厦门市同安区某小学四年学生小鹏(化名)的1800元。

接到核查线索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将小高(男,2004年10月生人,中专学生)传唤到闫楼派出所。经询问,小高供述了通过QQ群发布卖游戏皮肤的虚假信息,小鹏通过支付宝支付给小高1300元人民币。小高还供述称其同学小栋(男,2004年9月生人,中专学生)诈骗了受害人小鹏500元的违法事实。派出所民警随即将小栋传唤到派出所,经询问,小栋供述称其诈骗了小鹏550元。数额上相差50元,民警没有放过这一细节,通过再次询问,小高承认自己还有一个QQ号,用那个QQ号还骗了小鹏500元。

闫楼派出所与厦门警方的办案民警了取得联系,厦门警方决定将案件移交阳谷警方处理。

小高与小栋被传唤后,积极退还诈骗受害人的1800元和550元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而不予执行的,有四种情形,其中一种情形就是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员,行政拘留不予执行。按照这一法律规定,阳谷县公安局决定对小高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不予执行。对小栋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不予执行。

责编:杨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