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余华的《活着》让无数人燃起了自己生存的希望,但是对于一些历经了很大的挫折的人来说,可能再神圣的信仰也不会让他坚守了。由此,很多人绝望的离去。或者是割腕,或者是吃药,一个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世界。带着悲痛还有某些人的阴暗行为离去了,希望等待她的能是无限的光明,希望等着他的能是法律的制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件详情:

7月5日,河北肃宁的受害人张某某(化名、女)喝下农药死亡。张某某喝药送医后曾在医院拍摄一段视频,提到曾被岳某生强奸,并被其以裸照逼迫保持不正当关系。

岳某生的哥哥向记者证实,两人确有男女关系。 肃宁警方回应称,岳某生以涉嫌侮辱女性被批捕,强奸、发布裸照等情况有待涉嫌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将照片发布到网上也会侵犯个人隐私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智普法】根据隐私权的特征,就国内外学者的通说,隐私权有以下四项权利:

隐私隐瞒权。隐私隐瞒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为人所知的权利。

隐私利用权。隐私利用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权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

隐私维护权。隐私维护权是指隐私权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权所享有是维护其不可侵犯性,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公力与私力救济。

隐私支配权。隐私支配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智小结:

正义的审判不会缺席!只可惜张女士没有依法维权,反而选择轻生,愿逝者安息!也希望其他意外受到他人侵犯的受害者能够用法律来维权,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