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3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行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来源 | 和平区检察院

此前报道:天津一67岁男子持刀行凶,致俩女子一死一伤

据@平安和平 通报 8月12日11时20分许,在本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67岁,本市人)持刀行凶,造成路人俩女子一死一轻微划伤。警方迅速处置,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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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