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13日讯(记者 牛荷) 昨日,京新药业发布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当天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颇受中小投资者质疑的“5亿定增预案”。

7月14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京新药业”,SZ:002020)发布“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预案”),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用于产能提升,发行对象为京新控股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7月28日,京新药业又发布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发行对象已变更为京新控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5482.46万股变更为不超过6578.95万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变更为不超过5亿元。

上述定增方案于昨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大会具体审议内容包括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在内的议案。

表决结果显示,“定增预案”获得通过,当天发布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要约收购义务的法律意见书”显示,本次发行方案:根据《非公开发行预案》和发行人与投资者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发行人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54,824,561 股(含 54,824,56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 50,000.00 万元),由京新控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资料显示,京新药业成立于1990年,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医药上市公司。公司董事长吕钢为持股20.55%的第一大自然人股东,系京新药业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京新控股为持股7.75%的第二大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也是吕钢。

( 作者:牛荷编辑:顾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