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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0日早些时候,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公安局通报,9日凌晨,涡阳县店集镇卫生院发生火灾,经消防部门全力扑救,火情已经扑灭,现场发现5具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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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0日中午,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公安局官微“亳州涡阳公安在线”发布警情通报:

10月9日凌晨2时许,涡阳县店集镇卫生院发生一起火灾,致5人死亡。

经查,火灾发生前,店集镇卫生院住院楼内共有13人,其中住院病人有7名、陪护人员有4名、医护人员有2名。火灾发生后,当地政府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救,其中6名病人和2名医护人员得到及时撤离,目前无大碍。另,1名7旬病人和4名陪护人不幸死亡。

县委、县政府成立了“10.9”火灾处置工作组,对在这起事故中不幸死亡人员表示深切哀悼,并积极做好死者善后及其亲属抚慰工作。公安机关和省、市消防救援专家赶到现场,进行事故等调查。火灾原因和相关责任待查清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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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1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在其官网发布了亳州市涡阳县店集镇中心卫生院“2019109”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19 年10月9 日1时50分许,亳州市涡阳县店集镇中 心卫生院住院部综合楼发生火灾事故,共造成 5 人死亡,5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502.8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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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卫生院住院部综合楼火灾后概貌)

调查报告指出,事发当晚18时28分许,涡阳县店集镇中心卫生院护士于芬,在该院住院部综合楼值夜班期间,借用程光(病人程效云亲属)的打火机点燃蚊香,用输液瓶挂钩勾住蚊香并悬挂在病历车的车把上,病历车靠着护士站东墙,后又在蚊香正下方放一个装废纸的纸箱接蚊香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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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8日晚当班护士点燃蚊香视频截图))

21时30分许,于芬离开护士站前往护士值班室时未拿走蚊香,也未熄灭蚊香。

2019 年10月9日1时50分许,蚊香掉落在纸箱内冒烟起火。

起火后不久,一层东侧内科三病房住院病人金兴峰发现火情,并叫醒其妻子金王氏,金王氏又叫醒和他们同病房的高宋氏,三人一同逃出住院部大楼,并呼喊救火。

医生程飞听到喊声发现起火后,冲出住院部,并于2 时 4 分 许,向110 指挥中心报警。

护士于芬听到喊声后,跑到楼梯口西边拿了一个灭火器,从一楼输液大厅的小门出去绕到护士 站外面准备灭火,因当时火势很大,烟雾很浓,被迫撤出, 后又给卫生院南边门诊部的李寿坤医生打电话求救。

二层陪护人员高传英发现火情后,叫醒同病房的病人姚盼和王桂兰,三人逃进二楼最西侧外科五病房,姚盼关上房门,以阻 挡火势,并叫醒外科五病房中的病人李志夫,四人共同躲在南侧窗户下。姚盼将手机的手电筒功能打开,向窗外闪光求救。赶来救援的医生李寿坤看到姚盼发出的求救信号,协同程飞等医生通过梯子,爬上西南侧病房下临时搭建的急救室屋面,用羊镐破拆外科五病房防盗窗,救出困在屋内的四人, 后通过卫生院的急救车将其送往涡阳县中医院治疗。

火灾发生前住院部综合楼内共有14 人,其中住院病7人,陪护员 5人,医护员 2人。

本次事故共造成 5 人死亡,5 人受伤。5名死者包括1名76岁患者和4名陪护人员,其中两人分别为1岁和2岁的女婴:

1、病人王振杰, 男76岁。王庆,男39 岁,家庭住址:安徽省涡阳县店集镇陈寨行政村程小楼自然村2号。

2、姚单单,女32 岁,家庭住址:安徽省涡阳县店集镇陈寨行政村 程小楼自然村2号。

3、王茹雅,女1岁,家庭住址:安徽省涡阳县店集镇陈寨行政村 程小楼自然村2号。

4、王俊豪, 女2岁,家庭住址:安徽省涡阳县店集镇陈寨行政村 程小楼自然村2号。

这4人是同一个病人的陪护,看地址,应该是一家人,一对夫妻和一双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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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卫生院住院部综合楼正面大厅火灾后现状图)

这一事件导致包括公安派出所、镇党委、镇政府、县卫健委、县政府、省卫健委等多人被处分:

1、于芬,当班护士,事故直接责任人,已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李文,店集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建议依法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3、闫忠辉,店集镇中心卫生院分管消防的副院长,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副院长职务处分;

4、王震,派出所副指导员,建议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5、蒋真源,店集镇党委书记,建议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6、张涛,店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建议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7、刘化云,涡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8、孙红梅,涡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科级干部,建议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9、曹锡君,涡阳县人民医院院长,建议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10、王松涛,涡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消防工作,建议责成其向涡阳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11、马勇,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建议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同时,对一些负有主体责任的单位和部门,也进行了严肃处理:

1、对事故责任单位店集镇中心卫生院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责成店集镇公安派出所向涡阳县公安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责成店集镇人民政府、涡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分别向涡阳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4、责成涡阳县人民政府向亳州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将事故相关责任企业和人员移交涡阳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近日,安徽省政府批复了《亳州市涡阳县店集镇中心卫生院“2019109”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认定、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店集镇中心卫生院当班护士用火不慎,点燃蚊香,用装有可燃物的纸箱接住蚊香灰,人离开后,蚊香引燃周围可燃材料引发火灾。

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的间接原因为:店集镇中心卫生院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政府落实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指导不到位。

该卫生院住院部综合楼未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工程完工后未申请消防验收:住院部综合楼仅设置一敞开式梯,安全疏散设计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一层护士站起火后势很快沿楼梯间向上蔓延,造成二层被困人员无法通过疏散楼梯逃生。

该卫生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规定,在病房和疏散走道的外窗设置防盗,影响逃生救援。经调查,疏散楼梯被烟火封堵后被困现场的9人无法及时通过窗户逃生,防盗也影响了外部灭火救援,其中4人在外部医院工作人员破拆防盗窗后获救,仍有5人被困遇难。

该卫生院违反有关法律在人员密集场所未使用不燃材料进行内部装修。经调查,住院部综合楼一层和二疏散走道、楼梯间和病房墙面大积使用木工板、铝塑装修,上述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均达不到 A级,加速了火势蔓延。

该卫生院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夜间防火巡查。在卫 生院综合楼夜间发火灾时,未能及现情。未按有关规定有效开展消 防安全教育。经调查,当班护士于芬缺乏防安全教育,使用蚊香未避开可燃物引发火灾。该卫生院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职工消防意识淡薄,对排查 的消防安全隐患不重视,整改不及时。

在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中调查报告要求:亳州市、涡阳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一是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领导,创新管理,强化预防,整治隐患,夯实基础,切实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二是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充分研判,精准施策;三是要加强宣教,提高意识。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四是要警钟长鸣,建立长效。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中暴露出来的各类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

来源:江淮医学综合整理自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中国经济网(本文内容及片来源网络,版权或知识产权归原创者所有。除非无法确认,“医务之声”都会标明作者及出处。本平台选用仅用于科普,不作任何商业用途。如有侵权烦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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