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山书法,我们前文已述,诸体并工,其中又以草书、行书的成就最高。清人郭尚先以为,傅山的行草“生气郁勃,更为殊观”。近人马宗霍认为,傅山的草书“宕逸浑脱,可与黄道周、王铎相伯仲”。

相比于篆、隶、楷书,傅山的天性在行、草书中更能得到发挥。傅山有的作品,开头一行还是楷书,写着写着,就溢而为行草了。之所以这样,是因其豪宕性情的自然流露,兴致到时,楷书便成了羁绊,行、草书更宜于他自由驰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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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山《杂书册》局部

书法的天趣,往往得之偶然。傅山曾说:“作字惟是偶然欲书时,其妙不可思议。”我们或许都曾经历过这样的过程:很放松状态下的随性书写,往往比一本正经的书写更有神韵,尽管这种状态下写成的作品可能点画结构更到位,败笔也更少。

我们或许遇到过:轻松随性的书写,有一两笔简直是“神来之笔”——具有一种难以名状之美,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写出来的,就像怀素《自叙帖》里说的“人人欲问此中妙,怀素自言初不知”。

以傅山的审美自觉与慧眼,他常常从我们熟视无睹的日常中发现这样的“神来之笔”:

旧见猛参将标告示日子“初六”,奇奥不可言。尝心拟之,如才有字时。又见学童初写仿时,都不成字,中而忽出奇古,令人不可合,亦不可拆,颠倒疏密,不可思议。才知我辈作字,卑陋捏捉,安足语字中之天!

猛参将与学童都不是专门书家,技法也谈不上如何精熟,但是偶然有几笔,“奇奥不可言”,纯是天机,完全是“意想不到”。而“我辈”尽管法度精熟,但往往太在意好坏,因此心手有所顾忌,反而有失“字中之天”。

当今书坛,“民间书法”已成为一部分学书者的范本,傅山可谓是发现“民间书法”之美的先行者。不过傅山主要不是拟仿他们的形迹,而是他们写字时的“天心”以及“忽出奇 古”的偶然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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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山《东海倒座崖诗轴》

纵180厘米 横62厘米 晋祠博物馆藏

释文:关窗出海云,著被裹秋皓。半夜潮声来,鳌抃郁州倒。佛事要血性,此近田横岛。不生不死间,如何为怀抱?宿东海倒座崖一章。玄老社词兄政,弟山。

这种“忽出奇古”的天机自在,在孟参将、学童是非自觉行为,在傅山这里,则成为自觉和常态。

他说:“凡事天胜,天不可期,人纯天矣。不习于人,而自欺以天,天悬空造不得也。人者,天之使也,勤而引之,天不深也。写字一道,即具是倪,积月累岁自知之。”

写字一道,自有天机。对“天”的涵义,我们往往理解为是“人”(作书者)与“作品”(作书的结果)。傅山鉴于自己长年累月的实践经验,提出不止于此,他认为人是“天之使”,负责引出“天”来。那么,作书的过程,除了人与作品,还有什么是“天”之组成部分呢?傅山说:

吾极知书法佳境,第始欲如此而不得如此者,心手纸笔、主客互有乖左之故也。期于如此而能如此者,工也。不期如此而能如此者,天也。一行有一行之天,一字有一字之天。神至而笔至,天也;笔不至而神至,天也。至与不至,莫非天也。吾复何言,盖难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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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山《哭子诗》局部

傅山揭示的是过程中的“天”,即作书是心、手、纸、笔彼此之间的配合过程。这其中,我们很容易忽略了毛笔“唯笔软,则奇怪生焉”的质性,其次是“纸墨相发”的纸素、墨水的质性。此外,不要忘了,字本身也是具有天个性的,如傅山所说的“于落笔时先萌一意,我要使此字为如何一势,及成字后与意之结构全乖,亦可以知此中天倪造作不得矣”。

书法境界的升进,先是力求达到“期于如此而能如此”,即意到笔到,这是人工的境界,类似“神、妙、能”三品中的能品。此后,由人及天,追求类似妙品、神品的“不期如此而能如此”,这是天然的境界。这种天然的境界,有时是神至而笔至,有时是笔不至而神至。傅山大字草书《宿东海倒座崖诗》大有“神至而笔至”之意;小字草书《哭子诗》(上图)则入“笔不至而神至”之境,此作堪为傅山的神来之作。

在“不期如此而能如此”状态下的书写,是心、手、纸、笔的完全合一,也是字性、笔性、纸性、墨性在人之天性的引导下尽情释放,各各具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