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新房装修完后因外出务工,尚没有居住,户主孙某出门前再三确认关闭了水、电、煤气等。然而,却不断被卫生间厕所反涌倒灌上来的各种污水浸满房屋,直至漏到下层被楼下业主发现。8月9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就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通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调解结案,原告孙某房屋楼上的业主及物业公司共同承担了相关赔偿责任,孙某也主动向法院撤回了起诉,终于使邻里之间握手言和。

找不到责任者,物业公司和楼上所有业主都被起诉

2020年7月3日,孙某在外地接到益阳市某小区物业公司的电话,说其家中有水漏到楼下,需紧急派人来开门检查情况,由于孙某无法赶到,特委托其亲戚前来处理,结果在打开门的一瞬间都惊呆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便将现场情况通过录像拍照给孙某看,只见满屋子的污水,且各种垃圾的混合物散布整个房屋。孙某急坏了,后经物业人员勘查确定是楼上住户排污引发管道堵塞造成,管道内污水混合物流经孙某家处时倒灌反喷造成的。鉴于家中损失严重,孙某遂将楼上20户业主及物业公司起诉到赫山区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其财产损失5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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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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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二

被告人数众多且各持其理,法官灵活应对而化整为零

该院受理案件后,各被告向承办法官都说自身不承担责任的理由。物业公司认为他们接到业主的报告后及时联系了原告孙某,且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解决了下水管道堵塞问题,并没有不作为;楼上业主都否认是自己家向卫生间厕所下水管道乱扔垃圾而造成原告家的财产损失;还有人声称新房购买之后尚未装修入住,更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何既为原告挽回损失,又调和好他们之间的矛盾成为了承办法官的心头刺。7月10日这一天,承办法官偶然了解到原、被告所在小区召开了业主大会,推荐了一位“德高望重”的同志黄某为楼栋长,且该小区还有一位平常乐于助人的业主孙某,于是法官便联系上了这两位同志,邀请他俩共同出面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经过一周时间的协调,7月16日,原告孙某对尚未装修入住的2户业主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7月23日,又有12户业主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对原告家的遭遇深表同情,愿意承担部分损失,并与原告达成了赔偿协议,原告也对他们向法院申请了撤回起诉。为了最终处理好这个案件,楼栋长黄某还拉起了原、被告微信群,协助承办法官沟通调解,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7月28日、29日、31日,陆续又有6户业主愿意承担部分责任,并与原告达成了赔偿协议,原告孙某也再一次向法院撤回了对他们的起诉。8月4日,原定的开庭日期到了,只剩下原告与物业公司来到了法院的审判庭,同时来的还有他们小区的楼栋长黄某,承办法官开庭前提出进行一次庭前调解,再次找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沟通,最终原告孙某与物业公司也达成了一致解决意见,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全案得以圆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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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位思考,邻里之间才能和睦相处

对于法院来说,该起案件的圆满结案,得益于原、被告当事人各方的换位思考,得益于该小区热心人士的大力支持,得益于承办法官的温情办案,最终都达成了一致意见,全部和解撤诉,这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结果。同住一个小区,俗话说抬头不见低头见,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很重要,要以和为贵,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今是法治社会,遇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必将是常态,这是好事,也是社会的进步。在此,法官也真诚地告诫各个小区的业主们,要改变不良公共卫生习惯,遵守社会公德,既要爱自己住的小家,也要爱小区这个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