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施健 记者 郭剑烽)骑加装动力装置的自行车交通肇事后逃逸,近日宝山警方成功侦破这起非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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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现场监控画面。宝山公安分局供图

7月28日半夜1时22分许,周某驾驶加装动力装置的自行车沿聚丰园路非机动车道行驶至聚丰园路、祁连山路西侧约200米处,与陈某骑行的一辆自行车相撞,致陈某倒地受伤。周某既没有救治,也没有报警,而是驾车逃离了现场。后陈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宝山公安交警支队民警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开展勘查工作。通过询问现场目击群众初步掌握是一男子驾驶一辆加装动力装置的自行车与被害人相撞。随后,民警经过调查取证,发现了肇事嫌疑人周某的踪迹。循线追踪后,当日中午,民警在周某的住所查获了加装动力装置的肇事车辆,并进行了勘验取证。正当民警对周某实施追捕时,嫌疑人周某于当日下午到宝山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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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周某已被宝山警方刑事拘留。 宝山公安分局供图

据周某交代,其平时从事“代驾”工作,事发时周某刚刚完成一笔“代驾”业务,驾车从银城路的某小区出来,沿着聚丰园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发地点时与一辆自行车相撞,见自行车驾驶人倒地昏迷不醒,其心生怯意逃离现场。

目前,周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已被宝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

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驾驶人发生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救治。切不可离开现场,逃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