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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及时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没有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不在岗没有明示、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行为,有效消除药品安全隐患,规范和引导药品销售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用药权益。

2020年5月,阳东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审查被告人梁某行医罪一案过程中,发现阳东区某药店存在违法销售处方药行为,该药店在没有执业医师处方及执业药师审核的情况下,向消费者违法销售处方药,并且在药店唯一的执业药师外出培训不在岗的情况下,没有明确挂牌公示,也没有停止销售处方药,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周边公众的用药构成安全隐患,公众健康遭受危害,阳东区人民检察院随即对上述案情作出立案审查决定。

调查核实过程中,办案干警积极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协调,并依法调取相关的案件材料。通过案件共享协作机制,向刑事检察部门调阅诉讼卷宗,就案件的违法行为、违法主体、追责处理等各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讨论研判。

2020年6月3日,阳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对案件中的药店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开展对辖区内违法销售处方药的情况进行排查,落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销售制度,规范执业药师执业活动。

有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对案件中的药店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全区药品经营企业认真依法开展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对经营的药品质量作出安全承诺;组织开展“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范围内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进行排查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发出当场处罚决定书18份,查实存在执业药师“挂证”企业1间,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并逐级上报省药监局网站进行通告。

■温馨提醒

处方药(Rx),是指有处方权的医生所开具出来的处方,并由此从医院药房购买的药物。这种药通常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其他潜在的影响,用药方法和时间都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处方药应凭医生处方购买并且严格按照医嘱服用。

【记者】张俊

【通讯员】谭汝南 郑亨琪

【作者】 张俊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