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建设路边境派出所和光明路派出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夜市检查液化燃气钢瓶安全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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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燃气行业安全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液化燃气钢瓶安全使用情况。通过前期对餐饮门店逐个排查、向负责人宣传引导正确使用液化燃气、扣押报废钢瓶等方式,保证检查过程中不放过任何存在安全隐患的液化燃气钢瓶。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燃气监察员张凤雷:我们联合检查组到我县夜市,详细排查违规钢瓶,并对需要报废的进行扣押,之后我们对扣押的液化燃气钢瓶及时送到县液化气站集中安全妥善保管。从检查效果来看,全县液化燃气钢瓶的安全使用有了明显改善。

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摊位虽然目前无人经营,但仍有灌满液化燃气的报废钢瓶存在,工作人员立即对报废钢瓶进行标记和扣押。对发现的液化燃气钢瓶安装不正确的摊位,向摊主进行现场讲解液化燃气钢瓶的安全使用方法,要求摊主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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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商户和居民,在充装和更换液化燃气钢瓶时,一定要注意瓶口上的铝牌,确保钢瓶在使用期限内,才可以继续使用。

文:王俊泽 l 图:王俊泽 l责编:夏洁 栾宏杰 l 监制:王鑫 孔令俊

来源:绥滨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