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网站最新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首次曝光了新城控股时任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儿童案前夕的种种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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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

综合媒体8月12日报道,在猥亵行为发生后,王振华约认识十多年友人商讨应对措施,后者在知情后突击卖出新城控股股票。这一行为遭到中国证监会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据证监会官网8月11日消息,8月4日,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与新城控股实际控制人王振华认识十几年的上海双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孙求生在获知王振华猥亵儿童事件后突击卖出持有的新城控股股票。

孙求生控制使用的“孙求生”“钱某娟”证券账户交易交易流水显示,孙求生2019年5月15日至7月1日一直未交易“新城控股”股票,7月1日知悉内幕信息后,7月2日、3日突击卖出“新城控股”股票可以证明孙求生敏感期内交易“新城控股”股票的动因是其知悉了时任董事长王某华被公安机关调查的内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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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认为,孙求生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王振华关系密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王振华接触,知悉内幕信息,并非法利用该内幕信息从事“新城控股”股票交易,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因此,综合以上因素证监会依法认定当事人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没收孙求生违法所得65.43万元人民币,并处以130.87万元的罚款。

根据上述处罚决定书披露,为应对涉嫌猥亵儿童被受害者家属报警一事,2019年7月1日中午王振华在新城控股17楼办公室约见了孙求生,商量解决办法。

2019年7月3日左右,王振华儿子王晓松领取了书面拘留通知书并返回公司,据上海市公安局出具的拘留通知书,“我局已于2019年7月2日将涉嫌猥亵儿童罪的王振华刑事拘留”。新城控股董事会自此确认时任董事长王振华被刑事拘留事宜,由董事会秘书陈某组织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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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松

2019年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就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对王振华等人批准逮捕,案件历时近1年,2020年6月17日一审判决,王振华“因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然而王振华对结果不服,已提出上诉。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睿指出,中国《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卖出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泄露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从事上述交易的行为。适用的主体可以是“证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消息称,此次被证监会处罚的孙求生,即属于该“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进行交易的情形。如果查证上有其他内幕人员以及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从事了被禁止的交易,亦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与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