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次人脸识别,牵出一宗18年前的广东命案……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何丽华 汤敏如

记者今天(8月13日)从珠海市检察院获悉,该院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将一宗18年前的“疑案”办成了“铁案”。而促使这一转变的,始于一场人脸识别。

人脸识别

牵出一桩18年前的“悬案”

2018年初,在一次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对在押人员进行人脸识别比对时意外发现,正在广西某监狱服刑的李峰与18年前发生在珠海的一起故意杀人案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张洪的相貌高度疑似……

事情还得追溯到18年前。2000年春节刚过,年仅20岁的妙龄女子吴雪在自己租住的房子里遭人用电线勒颈,窒息而亡。公安机关勘验现场时,在吴雪房间的家具上提取到一枚指纹,经比对是贵州来珠务工人员张洪的指纹。而此时,张洪已经下落不明。此后,公安机关虽经多轮抓捕但始终未果,该案一直悬而未决。

逃亡中的张洪在贵州、广西等地东躲西藏,最终在云南大理境内的一个偏远山村落了脚。虽身负命案,但安定下来的张洪竟还像普通人一样过起了小日子。他化名“李峰”,与当地一名女子结识,并非婚生育了一个儿子。然而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有了家庭温暖的张洪依然好吃懒做,加上担心身份暴露不敢到人多的地方务工,于是又干起了盗窃、抢劫的勾当,因盗窃“两进两出”仍不知悔改,后因犯抢劫罪被判入狱,直到2018年初被识破身份。

疑点重重

到底是诉还是不诉?

张洪归案后仍抱有侥幸心理,矢口否认自己的真实身份。毕竟已时隔十八年,单凭肉眼辨认,就连多年不见的亲属都无法确认,眼前这个“李峰”究竟是不是他们家的张洪。然而,在指纹鉴定、亲子鉴定等一系列铁证面前,“李峰”最终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张洪。

当年,张洪在珠海沾染上了赌博恶习欠下赌债,无奈只能在姐姐经营的一家小饭馆做帮工,偶尔负责给客人送送外卖。被害人吴雪恰巧就租住在饭馆附近的小区,由于吴雪平时一个人住,也不爱做饭,便常常在这家饭馆解决一日三餐,有时懒得出门也时常叫伙计送外卖上门,吴雪的外卖都是张洪配送的。一个是伙计,一个是熟客,虽然了解不深,但平时吃饭二人也少不了寒暄几句,一来二往就熟络起来。

张洪供称,因为吴雪曾向他借了1500元港币多次催促未还,所以案发当天,他到吴雪家上门讨债,争执过程中他将吴雪推倒在地,因吴雪反抗,他就用双手掐住吴雪的脖子,直到吴雪口吐白沫昏倒在地,他慌忙逃离现场。

然而,张洪供认的这一“罪行”,与当年现场勘验、尸检结论等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吴雪遇害后,被拖拽至房间的一个隐蔽角落并用被子掩盖了起来,张洪没供述到这一点;现场勘查显示房间内物品凌乱,显然有被翻动过的痕迹,而张洪不承认曾在房间内翻动物品,但锁定他为嫌疑人的那枚指纹正是在受害人衣柜抽屉的表面上采集到的;张洪自称受害人借钱不还上门讨债,但在案证据显示受害人财务状况良好,反而是他本人赌债缠身。当然,最核心的一点,就是吴雪实际上不是被掐死的,而是被人用电线勒死的。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仔细审查全案证据后,针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均未能取得有效证据。鉴于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吴雪就是张洪所杀,不能排除有第三人作案的可能,案件达不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只能做出不起诉决定。可如果做不起诉处理,手头的案子是结了,但罪犯却依然逍遥法外,这个案子也许会就此变成一件历史“悬案”,被害人蒙冤而死已近20年,其父母还在苦苦等待着正义得到伸张的那一天。一个两难的选择摆在检察官面前。

经综合考虑在案证据、嫌疑人心理、受害人家属的反应、办案的社会效果等因素,珠海市检察院决定成立专案组,承担起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全面启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倡导的检察机关诉前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尽一切可能还原事实真相。

“内”“外”夹攻

“疑案”变“铁案”

“时隔多年,直接证据缺失,我们只好穷尽间接证据,希望能找到突破口。”检察官如是说。办案组梳理了九大项关键待证事实,重点围绕现有证据与犯罪嫌疑人供述之间存在的矛盾及证据中的疑点展开外围核查。

办案组调取了当年的侦查工作日志,厘清了各个办案环节和时间节点,并与当年负责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实施抓捕和侦查取证的30余名公安人员多次进行座谈,详细了解当年侦办该案的具体情形。

之后,办案组远赴贵州、云南,对案发前与张洪一起在珠海工作的同事、案发后张洪逃亡藏匿期间接触过的证人进行询问,同时还去到被害人吴雪的家乡湖南,向吴雪的家属详细了解当年吴雪在珠海的工作、生活状况及社会关系,对案件细节及原有证据中存在的矛盾、疑问进行全面深入的补充取证。

在外围核查过程中,办案组调取了公安机关当年侦办案件时收集的所有材料,包括扣押的物品、现场勘验照片等。在未随案移送的物品中,办案组找到了一根常见的电器电源线,经与勘验现场照片进行细节比对并经刑事技术专家结合尸检情况进行同一性分析,确认这条电源线就是在案发现场扣押的一件重要物证——致吴雪死亡的作案工具。在未附卷的现场勘验照片中,办案组发现了一个重要细节:其中的一张照片显示,案发现场地面上有擦拭水渍的痕迹,旁边还有一块毛巾,这是侦查人员和检察官之前未曾掌握的细节。后来,张洪在交代作案过程时提到,在用电线勒死被害人后,他发现地上有水,就随手拿了一块毛巾用脚踩着擦了一下。这一供述,得到现场勘验照片的有效印证。

为进一步核实张洪的作案动机、出逃经过及涉案财物去向,办案组在外围核查过程中还找到十多名关键证人进行补充取证,更好地还原了案件细节,包括出逃过程中张洪曾向他人说起其在珠海因见财起意杀了一个女人、作案后在他人住处停留观望两日再逃至外省等情况。

办案组经研究并与公安机关协商,决定派人密切“接触”张洪,以详细了解其在狱中的思想状态和行为表现,为适时审讯做好准备。当年张洪在出逃期间因抢劫罪锒铛入狱,而那时他的儿子尚在娘胎中,张洪对此一直耿耿于怀。在了解到张洪一直记挂着其未曾谋面的孩子这一情况后,专案组出于人文关怀和感化嫌疑人的考虑,远赴云南看望其妻儿,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进行人道主义慰问,并拍摄成视频带回珠海。张洪十分感动,减轻了对抗情绪,也逐渐放下了思想包袱。

另一方面,张洪的文化程度不高,对相关的刑事政策也不是很了解。为打消张洪的畏惧和侥幸心理,专案组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向张洪详细解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设立目的、适用条件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让他自行掂量、选择。

万事具备,只欠东风。在外围核查和内部攻心的基础上,办案组趁热打铁,迅速展开审讯工作。随着审讯不断深入,张洪的心理防线逐步瓦解,在一次审讯中突然提出:“帮我买身新衣服吧!我不想这么邋里邋遢地上路……”办案组及时捕捉到了这一信息,再次向其解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劝其争取主动,以得到法律的从宽处理。

换上新衣服的张洪变得健谈起来。“我印象中,吴雪的家在那个小区靠山的一栋,上坡后往左边就能看到。她家在一楼,不用进到小区的楼梯,门口直接对着门前的马路,她家门前还有一个铁栅栏……”“我去翻吴雪的衣柜和电视柜,抽屉也翻了,她一直在后面拉扯我不让我翻……”“我们两个打了起来,我用手掐她的脖子,被她挣脱了……”“我到厨房顺手拿了一根电饭煲的电源线,本来只是吓唬她的……”“我一气之下就用电线在她脖子上绕了两圈勒她,一开始她还用手往脖子后抓我,勒了一会她的双手就慢慢放下不挣扎了,我在她脖子后面打了两三个结然后一松手,她就躺在地上了,嘴里吐白沫一动不动,我很害怕……”“我拉着她的裤脚把她往里拖,因为她身体很重还把裤子拖下了一些,于是我又拖着她的脚把她拖到床尾,把她的裤子拉上去后又把床上的被子拉下来盖在她身上……”“我看到她身后有一滩水,就随手拿了一块毛巾用脚踩着擦了一下,之后就跑了……这些年来,我内心备受折磨,成天躲躲闪闪的,既后悔当初的一时冲动,又害怕往后余生都要在牢狱中度过,所以之前对重要情节有所隐瞒,想逃避法律制裁。谢谢你们给我讲清楚法律和道理,替我看望家人,我也想通了,既然已经酿成大错了,不想再让我的孩子也抬不起头……”

此时的张洪彻底放下了思想负担,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先后形成十几份完整、稳定的讯问笔录,办案组对讯问过程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张洪主动要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签署了认罪悔罪的具结书。此外,办案组还要求张洪辨认了受害人照片和作案工具,并带张洪去实地辨认了犯罪现场。虽然案发小区的面貌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基本地貌特征和部分环境细节还在,张洪指认出作案地点,还原了作案时出入现场的路线。

日前,珠海中院对张洪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采纳市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接到判决书,张洪说:“我知道,这一天早晚会来的,今天终于来了,以后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

张洪没有提出上诉。(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