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速读:

《清单》的制定出台,是云南省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的基本手段和基本方式。能够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过多干预,减轻企业负担,能够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能。

云南网讯(记者黎鸿凯)为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8月7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清单》),为云南省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清单》秉持"三个坚持",确保其合法性、可操作性,以及部门全覆盖。坚持依法制定。《清单》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联合下发的《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为依据,结合云南省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和权责清单,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统筹制定。坚持便于基层落实。《清单》明确发起部门原则上为1个,一般为行业主管或审批部门,配合部门原则上不超过2个。同时,明确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工作实际在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中确定配合部门。坚持部门全覆盖。《清单》增加了司法、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林草、水利、消防救援、财政等7个部门的联合抽查事项,实现了云南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全覆盖。目前,《清单》已覆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达23个。

《清单》共涉及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昆明海关等23个相关部门;囊括了市政工程、房地产市场、燃气经营、交通运输、农业生产、汽车市场、旅行社、消防安全等38个抽查领域78个抽查事项。

《清单》的制定出台,是云南省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的基本手段和基本方式。对纳入《清单》的抽查事项,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能够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过多干预,减轻企业负担,能够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