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就加强用权公开、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水平、强化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信息公开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要求,我省将调整优化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逐步提高政务公开考核占比,力争达到4%。

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将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涵,不断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提效能,以高质量公开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通知指出,要加强用权公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各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行政许可(处罚)项目、权责清单等信息,编制发布本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要集中统一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司法行政工作主管部门要在2020年底前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全面、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行政法规,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要深化重大决策和执行情况公开,制定重大公共政策措施、经济社会重要规划、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采取座谈会、听证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加大贯彻新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民生保障和改善、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落实、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开放创新、统筹“五个示范省”建设、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等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

此外,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充分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依法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政府信息,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