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坚持把持续推进主题教育整改落实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起来,锁定“一城山水半城林”的目标,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修复工程,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鹤岗是一座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城市,随着煤炭资源的大量开采,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十分严重,仅采煤活动造成的塌陷区面积就达66.96平方公里,而矿山地质环境带来的问题,也成为该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块突出“短板”,亟需系统治理。

2018年,黑龙江省成功申报国家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鹤岗被列其中。鹤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省绩效考核要求,将“山水”工程绩效指标细化分解,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周例会”制度,严格资金和项目管理,从使用范围、资金管理与拨付程序、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专五制”,即专款、专户、专用,项目法人制、公告制、合同制、招投标、监理制,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在项目推进中,坚持把修复项目与民生需求相结合,对建设内容进行全面优化调整,实现用地布局、建设内容、树种选配、道路配套“四个转变”:及时调整完善,确保工程实施后能够发挥效益。针对部分项目区缺少水源问题,在地势较高位置修建3000余立方米的蓄水池;针对道路等配套设施不完善问题,修建4000余米的生产道路,用于管护和运输等使用;针对北方地区气候温差等问题,栽种树苗全部配备营养钵,达到补水、防虫、护根、保肥的效果;针对“山水”工程黑土需求大的实际,全面开展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建立“剥、储、管、用、罚”全链条管理体系,做到“应剥尽剥”。去年在鹤佳铁路改造工程沿线剥离表土近10万余立方米,全部提供给“山水”工程使用,有力保障了生态用土。

截至目前,全市“山水”工程累计完成投资8.8亿元,完成林草修复4000公顷、水土流失治理990.5公顷、矿山修复202公顷、沉陷区动迁修复118公顷、土地修复7公顷、高标准农田改造7207公顷、湿地恢复43公顷、退耕还湿生物多样性恢复1343公顷,全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景观效果大幅提升,市民生活环境持续优化。(冯国强 记者 王白石 赵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