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辽宁省商务厅发布《关于推动电商直播提质网红经济促进网络消费的指导意见》,提出建设一批电商直播载体、培养电商主播及运营人才、引导传统商贸企业发展“线上引流+实体消费”的新模式、鼓励开展跨境电商直播等八方面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辽宁省电商直播等新业态快速健康发展。

为此,辽宁省制定了具体的发展目标:到2022年年底,建设100个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培育100万名辽宁各类电商直播人才,孵化1000个辽宁特色电商直播品牌,全省电商直播带货实现年销售额1000亿元,将辽宁打造成为全国电商直播经济发展中心。

八方面重点任务中,涵盖载体建设、品牌培育、人才培养、新模式赋能传统产业、推动农产品上行等电商直播生态体系建设工作。在载体建设方面,辽宁省将重点支持建设100个特色突出、示范性强的电商直播基地。为此,辽宁提出,支持各地盘活闲置楼宇,打造电商直播基地;支持电商直播载体充分利用大数据为企业赋能,实现供需撮合、智能匹配、品控质检及售后评价等全方位直播服务;支持电商直播载体整合本地主播资源,做大本地优势产业规模,争取更多平台流量支持。

在培育电商直播运营市场主体方面,辽宁省将从资源、产品、流量、销售、服务等方面对电商直播运营企业进行多维度支持。辽宁省将采取本地培育和省外引进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吸引一批优质电商直播平台、头部电商直播机构、MCN(多频道网络)机构等市场主体在辽宁集聚发展;推动电商直播运营主体与更多特色产业带和产业集群结合,提升供应链支持能力和销售服务水平,着重提升辽宁省商品品牌形象。

在培育网红主播人才方面,辽宁省将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吸引优质MCN机构和项目落户本地,努力吸引辽宁籍网红主播回本地就业创业。辽宁省将加强直播带货技能人才培养,推动本地传媒主播、知名网红、行业专家等依托直播载体向电商直播方向发展,将网红流量转变为经济效益。

为助农增收,辽宁省将广泛开展电商直播技能培训,鼓励培育农村电商直播人才,培养农村种养大户成为“乡村网红达人”,鼓励开发田间地头、港口渔船等直播场景,通过电商直播引流带货,帮助优质农特产品、滞销农产品、水产品等实现线上销售。

为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辽宁省对于电商直播发展制定了鼓励政策,鼓励各地设立电商直播产业发展相关的专项资金与产业基金,对在当地设立区域总部、营运中心、产业发展基地的优质电商直播企业和项目给予支持,推动电商直播“新供应链、新智造、新基建”等环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