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旨在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海南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能够为海南省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此次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省、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覆盖各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

普查内容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整理已有成果与数据资料、开展普查试点市县工作。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省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并上报应急管理部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