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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金融圈消息:今年年初以来,对于私募机构的监管潮来袭,陆续有广东、大连、湖南、云南、宁波等地的证监局加大了对私募机构的监管力度,其监管手段多种多样,有私募机构的自查以及私募机构随机抽查,此外还有对私募机构进行的专项检查。

8月12日,湖南证监局先后披露多项公告,对在2020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郴州丰盛泰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沙财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红钻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安越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湖南富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家省内私募机构,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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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丰盛泰达

郴州丰盛泰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此次专项检查中被发现7项问题:

一、未对基金产品“郴州天甲保理创新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进行风险评级。

二、未对投资者周某真、赖某珍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

三、2名投资者的投资金额低于100万。

四、未由投资者曾某慧、郭某兰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并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未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五、未对投资者重庆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区分。

六、未向投资者定期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信息。

七、未每半年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资料显示,郴州丰盛泰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经营范围包括私募基金管理(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广州圣缘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0%。

长沙财中投资

长沙财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此次专项检查中被发现8项问题:

一、未及时变更高管信息,在中国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登记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未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向协会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所管理私募基金年度投资运作情况。

二、基金产品“深圳远大世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湖南乐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在协会备案。

三、未对基金“深圳融兴财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融兴”)进行风险评级。

四、未对“深圳融兴”投资者冯某飞、郑某、祝某华、福州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风险评估,未与祝某华、冯某飞签订风险揭示书。

五、未由投资者冯某飞、刘某天、祝某华、福州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并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未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六、公司将自有资金混同于“深圳融兴”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七、未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

八、未每半年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资料显示,长沙财中投资于2014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于扬利。

红钻创投

湖南红钻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此次专项检查中被发现4项问题:

一、未对基金产品“红钻创投基金-私募学院菁英253号基金”进行风险评级。

二、未向投资者定期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信息。

三、公司适当性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未明确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适当性匹配的具体依据、方法、流程等。

四、未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未每半年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资料显示,湖南红钻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公司位于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注册资金1亿元,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及证券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业务。红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64.50%。

安越意达资产

湖南省安越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此次专项检查中被发现4项问题:

一、公司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办公地址信息不准确,公司实际并无办公场地。

二、未对基金产品“安越1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安越1号”)进行风险评级。

三、基金产品“安越1号”的投资者庄某、陈某玉未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四、未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未每半年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资料显示,湖南省安越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注册资金2000万元,法人代表为陈自力。公司主要从事投资自营、投顾咨询、资产管理、财顾投行等四大主营业务,先后为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券商和信托公司金融机构、传播媒体等,提供投资理财、咨询中介等专业服务,拥有十分丰富的从业经验。

富远资产

湖南富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此次专项检查中被发现4项问题:

一、未对基金产品“玉水一号应收账款转让私募基金”(以下简称“玉水一号”)进行风险评级。

二、未由“玉水一号”所有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三、未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未每半年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四、公司微信公众号帮助关联公司杭州鹰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宣传购买产品的有关信息,作为“玉水一号”基金的管理人,在基金期限届满且未延期的情况下,未按照合同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制作清算报告并发送给投资者,未履行恪尽职守、谨慎勤勉的义务。

资料显示,湖南富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长沙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综合楼二栋四楼,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是一家以财富管理、投资管理为核心业务的专业金融服务机构。杭州富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