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某中学被家长投诉收费涨幅超高,市长这样回复!

网友留言:

1、2018年初一新生每学年收费7000元至15000元不等。2019年初一新生每学年收费20000元至30000元不等。严重超过每年民办学校的涨幅30%。

2、同样的住宿条件,初一的住宿费是初二,初三的2倍。 并且未提前告知。

3、疫情期间,学费一点不少。 上了18天的课,学费一分不退。

4、提前收取下一学年的学费, 还警告家长及学生,不交学费不给孩子分班。

诉求:1、每年学费涨幅太高,严重超标。 2、同样的住宿条件,住宿费应该平等。 3、学费明白化,每个班级出个详单, 提前告知三年学费怎样收取。

衡水市市长回复: 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转交桃城区政府核实办理。 经了解:

(一)桃城中学属民办学校,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加强事后监管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55号)规定,民办学校收费,政府部门不再统一标准,靠市场调节,家校双向选择,学校根据办学成本,硬件设施,师资力量等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2019年桃城中学整体搬迁到新校区后,学校从标准班教学,硬件设施,师资水平,食宿条件等各方面都有了大幅度提升,办学成本增加,学费和住宿费也随之增加。

(二)今年疫情期间,桃城中学按时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全体教师实行坐班制,教研、备课、线上授课、早晚自习辅导等一系列教学活动均正常开展,学校运行成本并没有降低,学校按规定退还了部分住宿费。

(三)由于学校需要根据缴费情况确定学生下学年就读情况,为不影响新学年工作,桃城中学确定7月份开始收取下学年的费用。 桃城区政府要求桃城中学下一步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规范收费流程,做到提前告知、收费公开、收费透明,办好群众满意的学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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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水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