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石狮市兴进豪园三期业主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投诉车位销售问题。诉求业主反映该小区车位开价25万,对比隔壁小区价格要高不少,并称开发商为了销售停车位强行封闭地下停车场和一楼消防大门,报警后却让他们自行协商解决。诉求业主质疑开发商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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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投诉,石狮市住建局进行了调查处理,并于8月6日作出答复:

据石狮市住建局调查了解,兴进豪园项目于2020年6月份取得三期地下停车位销售许可证,2014年到2020年6月20日期间,兴进豪园三期地下停车位免费对业主使用,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三期地下停车位取得销售许可证后,开发商于2020年6月12号在三期所有电梯里粘贴公告,内容大致为:兴进豪园三期地下停车位已取得销售许可证,正式开始销售。之前免费停放车辆于2020年6月20日停止免费停放,未购买车位的业主,车辆只出不进,望所有业主广而告之,并将停放车辆尽快移出。

据了解,部分业主于6月20日后强行进出地下车位,故物业对地下停车位入口处进行设障阻拦,业主知道后大量聚集,私自把设障物强行移走,并对地下停车位入口道闸杆系统进行手动抬起,业主车辆仍然强行进出,开发商只得在车位入口处设置一辆车进行拦截,防止业主私自闯入。

依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中“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该地下停车位可由开发商进行销售或租赁,销售参照商品房预售进行管理。《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项“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若您对此事件处理结果不满意,建议您通过法律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