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许多人选择在城市定居并在城市购买房屋。城市的医疗,教育和各种基础设施都很完善。因此,许多人来到城市居住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条件。但是对于许多人来说,城市生活仍然不如城镇和农村地区舒适。许多人早已做好周密的计划,年轻时在城市打拼,等年老时返回家乡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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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随着大量人口在城市定居落户,未来老家里的房子还能不能归自己所有,自己是否还能继承乡下父母的房子,这成为了很多人纠结的问题。这也是今天本文要讨论的。户口迁移城市子女请留意!明年起“留在农村老家的房子”统统这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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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个人可以继承合法财产,并且父母在农村的房屋自然在列。继承也遵循第一和第二顺位的原则。如果父母去世并且其户口中没有其他成员,城里子女是可以继承该房子的,这与户籍没有必然联系。归根结底,这是父母留给孩子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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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下的宅基地,根据规定,个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下面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因此没有继承权。根据“地随房走”原则,房屋被继承后,其实就是“变现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要房子始终存在,就可以使用房子下面的土地。因此,在最新规定中,继承人同样是可以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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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购买房屋后,子女继承父母的农村房屋不受户籍影响,但继承的只是房屋所有权。如果房屋倒塌,那么房屋下的宅基地的权利也就会随之消失,但我们可以通过维修来确保房屋保持原状。无论是父母留给我们的“念想”,还是一些城市子女打算回农村养老,甚至是等待拆迁补偿,应都是一件值得付出的事,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