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康书伟)山东高速8月12日盘后公告称,公司于8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的通知,获悉山东高速集团、齐鲁交通发展集团的联合重组拟以山东高速集团吸收合并齐鲁交通发展集团的方式实施。合并完成后,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注销,山东高速集团作为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齐鲁交通发展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山东高速集团承继,齐鲁交通发展集团的下属分支机构及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山东高速集团。重组后的山东高速集团注册资本459亿元,股权结构为山东省国资委、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分别持有70%、20%、10%的股权。

公司同时表示,目前不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