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新闻讯(记者 丁燕)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近日,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群众举报,处理了一起违法转运废旧电瓶案件,扣压了一批废旧电瓶和装有废旧电瓶的车辆,并对商店负责人处以3万元罚款。

7月15日19时20分,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市民举报,位于西安区西小八条路的超威电动车配件商店附近,有人正往货车上装废旧电瓶。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检查发现,被举报的电动车配件商店正在组织人员,将重约6吨的废旧电瓶装车。面对执法人员出示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的要求,货运司机与商店负责人始终不肯正面回答,也未能提供相关手续。

经调查发现,该电动车配件商店主要经营电动车配件、维修蓄电池,店主无视国家相关规定,在未办理相关手续情况下,将更换下来的废旧电瓶私自卖给牡丹江永兴化工公司,从该店2014年成立至2019年共置换了废旧电瓶约30吨。

由于该企业负责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上贰拾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对企业负责人开出了3万元的罚单。

来源:龙头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