渉恶集团控制工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

首恶分子获刑14年

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王勇 通讯员钟琳 赵倩)采取堵门、阻工、跟踪、砸门的方式,迫使施工方答应自己无理要求来获取利益。8月11日,记者从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这个披着公司外衣的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因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被法院判刑。

公诉机关指控称,自2015年12月起,某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建方和材料供应商均不同程度受到某公司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这个公司组织结构稳定,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李某德、张某坤、任某成为首要分子,李某文、杨某富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经查,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为强迫受害公司购买自己高于市场价的建筑材料,并要求受害公司将项目部、生活区的板房、围墙、门前道路建设交给其承建,他们采取堵门、阻工、跟踪、砸门等方式逼迫受害公司答应其无理要求。同时,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召集二三十名村民,大部分都是年纪大的老太太坐在工地门口阻止开工,阻止混凝土车辆进入工地。受害公司为赶工期降低损失被迫答应他们要求,但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开工一段时间就停工坐地起价,材料供应也不及时,受害公司只能自行联系供料公司,但送货司机经常被恶势力犯罪集团威胁、辱骂。在施工后期,该集团让受害公司自己进料,并派人在大门口登记,按照数量收取抽成。

经法院开庭审理,以李某德、张某坤、任某成为首的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被判处14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万元到1万元不等;追缴违法所得2.5万元到28万元不等;扣押相关涉案财物上交国库冲抵违法所得及罚金,并退赔受害公司共计8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