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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公安部交管局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

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

集中开展夜查统一行动

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疫情出现以来,全国发生多起酒驾醉驾导致的较大交通事故和社会影响严重的典型案件,表明查处稍有放松,酒驾醉驾问题就会反弹。

统一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加大路面警力和装备投入,加强居民区、恢复营业的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以及事故易发点段的执法检查。

组织执法小分队、机动队,将警力向郊区、乡镇延伸,遏制农村地区酒驾醉驾多发势头。

在严查酒驾醉驾的同时,同步严查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严防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此提醒大家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哦

严查酒驾醉驾

一直在行动!

1

7月21日18时许,鸡泽县西申底村女子祁某某醉酒后驾驶车辆冲进集市,不听路人劝阻,疯狂冲撞,连续撞上多个摊位。这是现场群众用手机录下的当时情景。

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现场位于鸡泽县柏枝寺一村,当天该村庙会,一辆黑色的长安轿车连撞了路边几个摊位,物品、衣服散乱了一地,驾车的女司机30多岁,烂醉如泥,拒不配合民警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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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女子祁某某,鸡泽县双塔镇某村人,1982年出生。目前,祁某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相关部门刑事立案,祁某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

拿到驾驶证不到半月就没了

7月7日凌晨04点17分,邯郸交巡警支队丛台三大队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在靠近检查点时突然放慢车速调转方向。交警察觉有异,立即上前拦下进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这名驾驶人傍晚与朋友聚餐时喝了几瓶啤酒,随后需送朋友回家,自以为离家近,也是凌晨,就心存侥幸驾车。经进一步核实,这名驾驶人6月22号刚领驾驶证,不到半个月就被查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管部门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因其还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同时依法注销了驾驶资格

3

7月8日晚11点,邯郸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电动汽车左右来回变道试图躲避检查。交警拦停该车后发现,63岁的驾驶人马某涉嫌酒驾,但其各种耍花样,拒不配合呼气检测。其同车的老伴也声称马某有心脏病,一直吹气会晕倒。眼见马某如此“戏多”,交警便准备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马某见无法躲避,终于配合检测,结果为33.5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经查,马某不仅驾驶无牌车辆,且是第二次酒驾被查。两年前马某因酒驾被处罚,驾驶证已被吊销。交管部门对其无证、酒后驾驶无牌机动车累计处以3200元罚款,同时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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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酒驾司机“穿墙而过”

7月12日凌晨4时许,邯郸市丛台二大队中心接警,称某商场负一层车库有人开车撞破墙,且疑似酒驾。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一轿车车头几乎全部进入车库内一面砌筑的空心砖墙内,车身严重受损。经了解,该车驾驶人在酒吧饮酒后,本想将车开出车库后再叫代驾,却因饮酒意识模糊,看见前方有个出口提示牌,就直接冲了上去,没留意到提示牌旁边还有个左转标识。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4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交管部门对驾驶人酒驾行为处以两千元的罚款,同时,这名仍在实习期内的驾驶人驾驶证也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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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日前,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开发区一大队在辖区范围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晚9点26分许,民警在东兴大街与美的路交口设置卡点依法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DBXXX6小轿车形迹可疑。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检查时,一股酒气扑面而来,驾驶员崔某车辆随即失控,发生溜车,崔某说话开始语无伦次。民警立即将其拦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3mg/ml,崔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崔某予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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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炎炎夏日

年轻人为了消遣娱乐

晚上和朋友在一起唱唱歌喝喝酒

其实也没什么

但是喝酒后千万别开车

否则很可能酿成大错

7月24日晚上,开发区三大队一中队民警根据支队部署,在世纪大街与新城路交叉口设卡开展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23点28分左右,一辆车号为冀DXXX68的白色大众轿车在靠近检查点时突然停车,行为诡异,民警发现后怀疑司机可能是酒后驾驶,于是示意其到检查点接受检查。这一查,令在场的民警都吃了一惊,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男子体内的酒精含量竟为23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即民警驾驶警车将男子带至附近的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化验结果显示男子当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14.85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

据了解,男子王某是邯郸峰峰人,38岁,当晚和朋友喝了不少酒,为了在朋友面前表现自己,王某竟置交通法规于不顾,喝完酒亲自开车送朋友回家,结果一上路便被民警查获。令民警啼笑皆非的是,男子竟称自己是个有原则的人,每次喝完酒都会找代驾,这次完全是侥幸心理和虚荣心在作怪,才失去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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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扣留并吊销其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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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上午,邯郸市首批创建“零酒驾”单位、社区、乡镇命名授牌仪式在市交巡警支队召开。15个创建单位成为我市首批命名的“零酒驾”创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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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深化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成效,营造全社会抵制酒驾醉驾,全民拒绝酒驾醉驾的浓厚氛围,按照部局、总队整体部署,现对近期因酒驾醉酒被禁驾的名单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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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行为都是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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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误区三: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误区四: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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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五: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误区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误区七: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一桩桩血淋淋的事故和活生生的案例告诉我们

酒后开车 害人害己

不要等悲剧发生时才追悔莫及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切勿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