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毕芃 实习记者 黎安婷)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既需要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也需要旅游消费者理性健康消费,还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8月12日,在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王一丁介绍,将联合文化旅游部门在景区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升全省旅游服务质量,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王一丁介绍,2017年4月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涉旅案件违法查办力度,重点打击以商业贿赂和消费欺诈行为、虚假宣传等为特征的不正当竞争和消费欺诈案件。特别是查处了一批旅游购物场所和自费项目经营者与旅行社、导游之间给予回扣的商业贿赂行为,并向公安部门移送了涉嫌犯罪案件。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涉旅案件903件,其中,商业贿赂案77件,有力地遏制了“不合理低价游”和“零负团费”等突出问题。

然而,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同时,还需要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努力,建立“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机制。为此,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消费者协会,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将市场主体落实30天无理由退货、明码标价、进货查验、首问责任、赔偿先付、守合同重信用等作为创建主要内容。目前,已经完成了全省首家高速公路服务区——昆明读书铺服务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总结读书铺服务区创建经验,联合文化旅游部门在景区,特别是5A景区,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分步骤创建一批示范景区、示范市场、示范商场、示范企业,最终实现全省旅游重点区域创建全覆盖,提升全省旅游服务质量,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推动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

同时,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22条”措施,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比较严重的景区景点、购物场所等检查,线上线下同检查,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同实施,继续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加强旅游经营主体资格、景区景点价格、旅游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计量器具、旅游商品质量、旅游广告宣传、网络旅游经营行为、合同格式条款等的监管,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