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科级领导职务是指哪些工作岗位?

严格按政策规定来说,即是副科级,又是领导职务的岗位,一般只能是县一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县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副职班子成员,他们的身份都必须是公务员。否则,不能担任这些职务。真正的职务序列,也只在党政系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中实施。

另外,县一级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也按照科级干部考察配备,也属于县管干部,但他们的真正身份是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在使用上也按副科领导干部对待,但绝对不是公务员身份;县属国有企业的班子成员也类似于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他们属于企业的管理人员,本质的身份是国有企业的工人。即不是公务员身份,也非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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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者之间,虽然满足相应条件可以相互调动任职,但一旦调出,即失去原有身份,有着严格的区分,按政策不允许混用。

二、事业单位的工人,有可能提拔为副科级领导职务吗?

事业单位的工人,就目前的政策来说,属于事业编制的工勤岗位,也就是在单位干一些辅助性、边缘性的工作。自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度以来,在岗位应聘中,工人有可能被聘为单位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当然,管理岗位需要组织部门考察同意后予以聘用,这才可能按副科级领导职务对待,但个人的工人身份却是永远无法改变的。也就是说,在岗期间按副科领导职务对待,事实上就是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一旦职务被免去,依然是事业单位的工勤编制。至于在专业技术岗位,一则要求有相应的学历和对应的专业,即使聘用了,也不是管理岗位。一般也不允许直接调任公务员岗位任职领导职务。

现在实行编制实名化管理,不同编制是不能混用的。在未改变个人身份的情况下,事业单位的工人,几乎没有可能性提拨到党政机关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要改变个人身份,目前来说只有一个办法,在行政、事业单位有空缺编制,且本人符合岗位招考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在统一组织的考试中成功上岸,即凡进必考。问题是按招考公告中规定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逐一对照,大多数人连报名资格都没有。

所以,事业单位的工人被提升为副科级领导职务,一般来说,只是一个美丽的肥皂泡,伟大的梦想而己。至于说不按政策的违规操作,可能性是有的,问题是谁又会为一个人的事去冒风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