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一开始人们总说:“无图无真相”,到了现在,有图也不一定有真相了。有人拿出图和视频,说得信誓旦旦,实际上却是:“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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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杭州的古女士就因为在快递点取个快递,被人拍了照片,制作视频,成了一个名为“少妇和快递小哥搞婚外情”故事的主人公。

古女士说,自己和男友今年3月份来到杭州,感情一直不错,没闹过什么矛盾。视频和被编造的聊天记录一开始被发在车友群里,后来又被转发到业主群,影响不断扩大。但她所做的,仅仅是到快递站取了个快递,除了被人拍下取快递的视频,而聊天记录中显示的那个微信头像根本不是她,这样的造谣中伤,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自己的生活。

古女士说,这件事情发生之后,自己的工作全都停止了,视频和记录通过群传群,搞得整个小区的人可能都知道,甚至整个良渚,整个杭州都知道了。她自己遭到了很多不知情网友的谩骂,可整个事情本来就是被编造出来的。古女士感到非常痛苦,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承受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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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古女士的男友才了解到,是隔壁超市老板拍了这段视频,并且编造了“快递小哥和风流少妇”的故事,把它传到微信群里。老板后来也在车友群里承认,故事是自己编的,至于在微信聊天记录里扮演“风流少妇”的,是超市老板的一个朋友,也是个男的。

超市老板今年二十多岁,已经有妻儿。关于他为什么会编这么一个故事,有人猜测可能是超市每天半夜十二点多才关门,夜间看店太无聊了,想找点刺激。

目前,古女士已经报警,公安机关传唤了超市老板、老板的朋友,和大肆转发的第三人,对他们进行审讯,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这三个人的行为侵犯了古女士的名誉权,古女士有权要求他们进行民事赔偿。除此之外,超市老板等人捏造事实,并在网络上发布、传播,可能涉嫌诽谤罪,会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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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犯了诽谤罪,犯罪人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在互联网背景下,还有了“网络诽谤罪”,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明确:谣言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明知诽谤仍提供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现代社会,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冲浪的人越来越多,网民素质也显得参差不齐。有人可能仅仅为了一时的“乐趣”,为了吸引眼球,博得关注,就去不负责任的造谣,全然不考虑一番话发出之后会对别人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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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很多人关注、转发一件事也只是为了看个热闹或者发泄自己的情绪,对于事情的真相是什么并不关注,有时辟谣的消息发出来就像石沉大海,远远比不上造谣消息的传播速度。

但不管怎么说,网络时代,人还是要对自己说出的话负责,不信谣,不传谣,当然更不能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