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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1日,执行干警已投入到紧张而忙碌的工作中,突然,办公室响起了一阵敲门声,原来是被执行人吴某,吴某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后,急忙赶到法院找到了承办案件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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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主动交款

走进办公室,吴某二话没说就把28000元放到了办公桌上,并向承办法官讲述了自己的来意和一些案件情况。据了解,吴某与曹某本是多年合作伙伴且关系较好,本案执行案款也是因合伙生意产生,后因资金无法回笼,为避免曹某免受损失,吴某决定自己来收拾烂摊子,向曹某出具了18000元、20000元的借条,承诺一定期限履行。后因吴某不按期履行,曹某遂起诉至法院,经法官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并约定还款期限,还款日届满吴某仍未支付,曹某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吴某表示,自己并非有意拖欠不还,这笔款本应近期可付清,但万万没有想到受疫情影响,导致一些应收款没能按时收回,打乱了所有的计划。为表诚意,现先支付曹某28000元,剩余部分每月支付15000元直至还清,希望法官为双方疏通友谊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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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被执行人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马上联系申请人曹某,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曹某表示,其实自己很了解吴某的情况,理解他的难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是生活所迫,看在多年兄弟感情上,决定给吴某一次机会,同意他分期履行。

俗话说的好:“冤家宜解不宜结”,何况本案双方当事人本就有着良好的兄弟情谊,执行法官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执行方案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司法 为民

公正 司法

作者:胡慎红

编辑:刘潇潇

审核:谢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