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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是一个很正面的历史人物,能力上暂且不说,道德上绝对是自古以来臣子的典范。当然有光就有暗,诸葛亮这种太过于正面的人物反而容易被人抓黑点。网络上有很多关于诸葛亮的所谓"黑点",比如乾纲独断、架空刘禅、穷兵黩武,其实大多数都没黑到正地方。而诸葛亮的一个比较实在的黑点,却比较冷门,就是蜀汉的一桩冤假错案——"常房案"。而这个案件背后,还有诸葛亮和李严争权的影子。这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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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房是益州的一个州从事,他本身没有什么名气和太显著的贡献,不过牵扯到诸葛亮、李严以及蜀汉政权与南中地区的尖锐矛盾当中,所以还算三国史上一个"知名人物"。大家都知道蜀汉对南中地区的控制其实并不怎么牢固。在初期就发生牂牁郡、益州郡、越巂郡三个郡的叛乱,永昌郡被三个郡切断与成都的联系。也就是说南中五郡有四个郡失控,叛乱的规模不可谓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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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郡的起义军首领分别是雍闿、高定、朱褒。雍闿是益州郡大姓;高定是越巂郡的渠帅;朱褒是牂牁太守。在三个首领中,高定和雍闿早就有反叛的表现,只不过刘备懒得搭理他们。"夷陵之战"的失败和刘备的去世让他们更加嚣张而已。而朱褒虽然没有太早反叛,但内心当中也是摇摆不定,怀有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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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常房到牂牁郡巡查。他知道朱褒对蜀汉并不忠诚,于是收押朱褒的主簿进行拷问,更激烈的是把这个主簿给杀了。本来南中地区就对蜀汉的统治不太服从,朱褒直接杀死常房,还诬告常房谋反。这个时候诸葛亮不得不面临一个抉择:安抚朱褒,以谋反罪名处理常房家人;还是保护常房,进一步刺激南中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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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是一个成熟的政治家,政治家往往不能根据自己的好恶做决策。从对蜀汉的利益考虑,诸葛亮还是选择了前者。他认可朱褒对常房的诬告,处死常房的儿子,流放常房的兄弟,玷污常房的名誉。这无疑是诸葛亮的黑点。而且在处理"常房案"之后,朱褒也没有对蜀汉归心,最后还是反叛蜀汉响应高定和雍闿。不过这就不是诸葛亮所能左右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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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松之为《三国志·蜀书·后主传》引注的《魏氏春秋》和《华阳国志·南中志》都记载了这件事,其中《华阳国志》记载为"常颀",不过从事迹上看很明显与常房是同一个人。裴松之虽然引注了这个内容,发表的看法却是认为纯属虚构。不过裴松之的观点也不是金科玉律,至少他并没有拿出能够反驳"常房案"的证据,不能因为裴松之的反驳就否定《魏氏春秋》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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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从表面来看,"常房案"的确算是诸葛亮的一个黑点,但是还不能打击到诸葛亮的道德水平。因为诸葛亮杀常房儿子的行为是出于蜀汉利益的考虑,拿常房家人当牺牲品来安抚南中地区的不安定的局势,而非为自己谋利。不过关于"常房案"还有一种说法,这就关乎诸葛亮的人品了:诸葛亮对"常房案"的处理,是对竞争对手李严的一种打击或者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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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去世之前,蜀汉的格局是这样的:西边一个政治中心成都,领头人物是刘禅和诸葛亮;东边一个政治中心永安,领头人物是刘备和李严。刘备在永安病得不行了,诸葛亮从成都赶到永安,和李严一起被指定为托孤大臣。诸葛亮是实打实的,李严这个身份的水分就很多,他被命令留镇永安,不太好干预蜀汉的军国大事。即便是这样,李严也不愿意放弃这个身份,与诸葛亮争夺权力。而"常房案"很有可能就掺杂了这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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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房是益州从事,诸葛亮是蜀汉益州牧,从官职上来说,常房属于诸葛亮的佐吏。然而常房进入牂牁郡,却是奉李严的命令。这一点在《华阳国志》中有明显的记载:"从事蜀郡常颀行部南入,以都护李严书晓喻闿。"里面的"闿"就是早就反叛的雍闿。常房是先到益州郡安抚、震慑雍闿,然后到牂牁郡调查朱褒,结果就死在了牂牁郡。而这个活动完全是李严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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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严作为所谓的中都护,还是一个名不副实的尚书令,他为什么指挥诸葛亮的佐吏,以一个有别于诸葛亮的态度的方式来处理南中地区的叛乱呢?这是一个很值得怀疑的地方;而从诸葛亮对常房的处理来看,诸葛亮选择采信一个潜在的叛贼的说法,置常房家人于死地,也未免太过激烈了一些。

"常房案"的来龙去脉和处理结果看上去并不寻常,所以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李严拉拢诸葛亮的佐吏来处理南中问题是为了与诸葛亮争人争功,诸葛亮打击常房家人也是对李严这种不安分的行为的震慑,而不仅仅是为了安抚朱褒。如果是这样的话,"常房案"就是诸葛亮的一个明确的黑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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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常房案"的争议之处,应该如何看待,或许只是一个主观的问题。首先对"常房案"本身以及一些细节之处,就已经存在争议。譬如裴松之的评价。"常房案"在《魏氏春秋》和《华阳国志》中都有记载,不过《华阳国志》中并未记载对"常房案"的处理结果,杀常房儿子、流放常房兄弟的记载是出自《魏氏春秋》。是一个孤证。所以有人也是认为《魏氏春秋》内容不可信。不过小编并不赞成这种观点。在没有有力证据反驳的情况下,这个史料还具有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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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小编认为"常房案"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其中掺杂的主观因素就难以断定,两种说法都可以说得通。诸葛亮在执政初期,对南中地区确实是一种很宽松的态度,因为当时整个蜀汉都是烂摊子一片,不好对南中地区用兵,直到蜀汉建兴三年(即公元225年)才进行南征。这至少已经是常房死后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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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诸葛亮和李严的斗争也是存在的,诸葛亮一直想方设法把李严弄到汉中,李严也适当反击,管诸葛亮要权益。等到进入汉中之后第二年,李严就被诸葛亮彻底地收拾掉了。二者进行了长期斗争,"常房案"也未必不是其中的一个事件。所以如何看待"常房案"的发生原因和处理结果,还是要看读者根据自己的立场自行判断了。

参考文献:《三国志》、《华阳国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