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发布《关于印发〈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的通知》。通知要求,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50%,应当间隔就坐,确保安全距离。

对于坚持常态防控,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包含演出场所在内的文化市场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此外,通知还提到,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中型及以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中高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现场音乐厅(LiveHouse)等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主办方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人员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