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青春叛逆期,想必是每个家长都很头疼的,一言不合就要发脾气,甚至是离家出走。这个时候的孩子逐渐开始对异性有好感,而且倔强又脆弱,他们很需要父母的关爱和他人的关注,需要父母的耐心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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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广东有这样一对父母,他们就是采取“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方法来教育自己的女儿,最终酿成悲剧。

冯某和简某14岁的大女儿小冯平时成绩不错,但一次考试失利后,父母又得知她早恋了,于是矛盾升级,父母怒不可遏,严厉批评了小冯还打了她几个耳光。但小冯一句话也不说,就和以前被父母打骂后的反应一样,好像是逆来顺受了。

但之后,小冯的母亲出门,回来时发现女儿已经不在家中。夫妻一直找到30日凌晨,都没找到人。小冯的母亲表示,女儿之前也离家出走过两次,但没走远。

结果,小冯走失当晚,黄埔火车站大院内旧办公楼下,一名女孩倒在血泊中。根据走访调查,民警确认这就是离家出走的小冯,并且她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监控显示:小冯走入黄埔火车站院内,她先往新办公楼走去,但因内部楼梯上锁,就往旧办公楼走去,最终从楼上坠落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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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小冯的父母觉得,他们的教育行为和孩子的死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也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孩子是自杀还是失足。

他们认为案发的办公楼是公共场所,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没设置警示标语,导致女儿能自由进出,仅此把这家办公楼告上法庭,要求索赔80余万元。

案件一审,法院酌定黄埔火车站承担10%赔偿责任,判决其所属公司支付9.9万余元。
但黄埔火车站一方不服,提起上诉。广州中院二审认为,作为货运场所,对外开门营业很正常,其开展经营活动的区域并非对未成年人开放的娱乐场所,其建筑设施对未成年人也不具诱惑力,要求其对大门上锁和设置警示牌超出了企业可以预见的安保范围。案发地的旧办公楼仍有员工使用,楼道及天台畅通也符合消防管理要求。小冯进入货运站是其自主行为,虽未成年,但作为一名智力正常的高一学生,对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应有较清楚的认识和判断。因此判定管理方无责。监护人也就是小冯的父母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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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真觉得心寒,这个孩子一直笼罩在被父母打骂的阴影下,考试失利本就是很难受的事情,更需要父母的安慰,这个年纪对异性有好感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父母应该教会孩子什么是真的爱,什么是青春期的懵懂,正确引导孩子,而不是又打又骂,粗暴对待自己的孩子。父母是监护人,应该对孩子的教育承担第一责任,而不是把责任怪在大楼方,完全忽视自己的指责,这是可悲又可笑的。

来源:新闻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