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8月12日电(陈博)近日,厦门市委宣传部发布消息,《厦门市优秀戏曲进校园传承项目资助办法(试行)》于8月12日起开始实施。

据介绍,本次资助项目范围包括歌仔戏、高甲戏南音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小戏、戏曲课本剧、小曲目等创排与展演,闽南戏曲广播体操、韵律操和戏曲程式舞蹈等创排与展演。申报单位包括厦门全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各戏曲专业艺术院团、优秀民间戏曲职业剧团。

资助额度方面,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小戏、戏曲课本剧、小曲目创排为3至10万元;闽南戏曲广播体操、韵律操和戏曲程式舞蹈创排为3至5万元;对于影响广、特别优秀的剧目,经由评审办审议后,还可予以增加一定的额度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