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据了解,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璃防护屏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新一代信息终端。

主要财务指标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和净利润逐年增加,2017年度资产总额为45,326.61万元,2018年度资产总额为81,690.46万元,2019年资产总额为127,669.20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为5,654.67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14,653.29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32,650.05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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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本次上市存在的风险

(一)主要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82.06%、83.76%和94.56%,占比较高。一方面,消费电子行业下游终端品牌市场集中度较高,相应造成上游原材料及零组件供应商也多存在客户较为集中的特点;另一方面,公司主要服务深天马、三星显示、华星光电、信利光电和京东方等大型显示面板、触控模组厂商,在能够获得大额、持续订单的同时,也造成客户集中度高的情况。虽然公司与该等主要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但若因各种原因造成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减少,而公司又无法及时开发足够的新客户订单,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产品技术升级的风险

玻璃防护屏既是保护显示屏的功能器件,又是影响消费者购买选择的外观件,作为显示屏的保护器件,其随着显示屏的更新换代也在相应进行产品技术的升级,从最初的2D产品到2.5D产品,再到3D产品、全面屏产品,每一次产品技术的升级,都对玻璃防护屏企业的研发能力、生产制程管控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在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层面匹配市场快速变化的需要,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显示及触控技术的发展,智能手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快速增长,玻璃防护屏需求旺盛。尽管目前公司已成为玻璃防护屏行业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但若未来不断有新的竞争对手突破行业技术、资金、规模等壁垒,进入玻璃防护屏行业,将导致行业竞争加剧,行业利润水平下滑,若公司未能有效应对玻璃防护屏市场竞争的加剧,继续保持在技术研发、产品品质、客户资源、生产规模等方面的优势,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车载显示屏、工业控制、医疗器械、智能家居设备等终端市场。据IDC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合计14.05亿台,相比于2017年全球出货量下滑4.14%;2019年智能手机整体出货量合计约13.71亿部,相比去年同期下滑2.42%,降幅有所收窄。虽然报告期内国产智能手机厂商华为、小米、OPPO和vivo等逆势实现了销量的攀升,公司作为该等终端品牌的间接供应商,经营业绩也实现了快速增长,但如果未来智能手机等下游行业市场需求进一步出现下滑,可能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诸如疫病、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2020年初,国内开始爆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并迅速开始在全国范围甚至世界范围扩散传播。2020年1月31日,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将新型冠状病毒定义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ublicHealthEmergencyofInternationalConcern,PHEIC)。疫情的爆发短期内会影响生产经营、国际贸易、人员往来,预计对公司2020年一季度乃至上半年的生产经营构成一定不利影响,甚至导致2020年度业绩较上年出现下滑。若疫情持续蔓延且未得到有效控制,或者今后出现其他公共性突发事件,均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负面影响。

(六)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4,921.20万元、10,947.11万元和10,783.94万元,总体随收入增长而呈上升趋势。公司的产品为定制化产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方式组织生产和采购,客户新产品上市前公司会根据客户订单或需求计划提前购买原材料、组织生产和备货,也会根据客户需求计划与公司产能情况平衡安排生产。因公司下游行业需求变化较快,若公司客户因产品结构调整或市场因素等原因取消向公司下发的订单,且公司无法与相应客户协商解决或难以有效采取补救措施,会导致公司存货出现减值风险。

(七)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3,893.71万元、28,503.13万元和38,860.0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91%、25.48%和23.42%,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6个月以内的均在95%以上,账龄结构合理。公司遵循行业惯例,给予长期合作、信誉良好且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客户一定信用期,主要采取月结30-120天的货款结算模式。公司亦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尽管公司主要客户深天马、三星显示、华星光电、信利光电等为国内外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该等客户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历史回款记录良好,但如果未来受市场环境变化、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足额收回的风险,将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424.88万元、20,638.10万元和53,445.23万元,主要以美元结算。2018年和2019年,伴随着对三星显示开始规模化供货,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另一方面,公司部分原材料直接向国外原材料厂商直接进口,主要以美元结算。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245.62万元、31.58万元和-247.50万元,汇兑损益规模较小,若未来外汇汇率朝着不利方向变动,且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会对公司进出口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九)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主要是玻璃基板、油墨等,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61.73%、59.49%和50.46%,原材料成本是影响公司利润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尽管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供应充足,且公司一方面在价格谈判过程中充分考虑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另一方面采取灵活的采购方式降低原材料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但如未来出现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且公司未能及时将该影响向产品价格传导时,将会对公司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十)外协加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存在将生产过程中少量的加工环节交予外协厂商完成的情况。尽管公司在对外协加工厂商的选择、外协加工采购流程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并与外协加工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供货及时性、产品质量一直较为稳定,但在未来生产经营中,如果公司的相关管理措施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未能得到切实有效执行,或外协加工厂商的产品质量、交货及时性及价格等方面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诉讼风险

2018年10月,康宁公司就合同违约一事以发行人为被告向美国纽约西部地区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发行人使用了合同涵盖的康宁专有技术加工了非康宁玻璃。因此请求法庭判令:

1、确认发行人已构成违约并仍在继续违约;

2、禁止发行人及其相关人员:(1)使用或披露发行人与2016年4月至今从康宁获得的任何保密资料或商业秘密,但根据合同正在精加工的康宁玻璃除外;(2)使用根据合同中康宁技术定义的专利及申请中所述的技术,但根据合同正在精加工的康宁玻璃除外;

3、责令发行人赔偿康宁在庭审中被证明的损害损失金,包括因发行人违约而造成的所有伤害;

4、责令发行人归还和/或退回因其违反本合同而可能获得的所有营业收入、盈利、利润、补偿和利益;

5、要求发行人允许康宁对其工厂进行审核;

6、责令发行人负担康宁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由法院酌情给予康宁所有其他法律方面的救济。发行人已于2019年3月12日向美国纽约西部地区法院提交《驳回起诉的动议》,请求美国纽约西部地区法院驳回原告康宁的起诉,并已于2019年5月2日在美国纽约西部地区法院完成《驳回起诉的动议》的简要陈述。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美国纽约西部地区法院尚未安排双方进行口头辩论,也未就上述《驳回起诉的动议》作出任何裁定。但若相关诉讼败诉,将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厂房租赁风险

公司位于深圳的生产经营所用场地均通过租赁取得,尽管深圳的办公场所、厂房用地较为充裕,且公司已采取有效手段保证租赁状态的持续稳定,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已经签约至2025年或之后,但若租赁协议到期后不能续签、租金上涨或者发生其他纠纷,公司将面临与出租人重新协商或者搬离目前租赁场所的可能,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租赁的员工宿舍存在因出租方未取得房产证而无法办理房屋租赁的情况,也存在一定的搬迁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短期不利影响。

(十三)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持股最高的股东持股比例未超过30%,不存在能控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控股股东;且根据公司董事的提名和选举办法,单个股东均无法决定董事会多数席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治理文件的规定进行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保证了公司运营的稳定和经营效益的持续提升,且公司股东王雅媛、梁国豪及其近亲属梁国强已经做出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该等措施有利于保证公司股权结构的持续稳定。但是,由于无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可能面临因股权结构发生较大改变而导致的控制权不稳定风险。

(十四)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均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者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导致公司不能够继续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将有效帮助公司实现发展战略、扩大经营规模和提高经营业绩。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论证评估,并进行了合理的规划,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因项目进度、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

(十六)本次发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长,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科学的可行性论证,预期效益良好,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项目从建设到投产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较大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