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十七名被告人聚众斗殴案。庭审中的各被告人悔恨万千、痛哭流涕,一名被告人在最后陈述时表示“没想到小小纠纷竟引发如此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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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因要从各被告人在拉运矿石时引发的一起小纠纷说起。2019年7月20日16时许,被告人卢某(某泽公司)与被告人殷某某(某豪公司)在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某某矿业公司某某矿厂因货车过磅先后问题发生争执,双方驾驶车辆僵持于此,后双方分别将该情况向各自车队队长进行了汇报。被告人向某某作为某泽公司一方车队队长了解该情况后在微信工作群中发消息召集车队其他人员前往现场,随后双方车队驾驶员先后到达现场,持撬棍、铁锹、对讲机、石头相互殴打,在互殴过程中双方均有人员受伤。

法院经审理后,以十七名被告人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莫因纠纷不让步,各退一步事自了。

近年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不断研究探索审判环节“枫桥经验”,在办理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中,坚持群众路线,结合案件特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