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报道】在被扣查近40小时后,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等罪的乱港头目、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获准保释。今日(12日)凌晨,黎智英离开旺角警署,随即乘车返回何文田住所。对于有网友对黎智英等人获准保释的不解,香港“橙新闻”12日在报道中引用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此前言论表示,香港司法制度中的保释制度不等于直接把人放了,而是类似于内地刑事诉讼法中的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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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新闻”说,与前几次获保释不同的是,黎智英此次保释金额高达30万元(港币,下同),外加20万元人事担保,其5000万元资产也被冻结。此前,黎智英保释金仅1000-4000元。

报道称,与黎智英同日被捕的其余9名涉案人士,包括黎智英长子黎见恩、次子黎耀恩、4名“壹传媒”集团高层,以及涉嫌与“我要揽炒”组织有关的前“香港众志”成员周庭、“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和前“学民思潮”成员李宗泽,也于昨晚(11日)至今晨陆续获准保释,但均需要在9月上旬去警署报道。周庭在昨日23时离开大埔警署,保释金2万元,外加18万元人事担保,护照亦被没收。

对于有网友不解黎智英等人祸港、乱港为何还能保释?“抓了又放”意义何在?“橙新闻”在报道中引用如下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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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港片都知道,警察只能拘留疑犯48小时,案件还没到法庭,他现在的身份还是嫌疑人。除非是严重伤人的案件(怕嫌疑人再去行凶),其他案件,香港法律都是允许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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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保释分:警方保释&法庭保释。黎智英等是警方保释,警方只能扣留48小时的。还没起诉到法庭,起诉到法庭时,根据国安法是不准保释的。”

报道提及,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也曾解释过,香港司法制度中的保释制度不等于直接把人放了,而是类似于内地刑事诉讼法中的取保候审,这是根据行为人的危害性,还有其事后是否能够配合刑事诉讼程序而作出的一种权衡。

报道称,说到底,“保释”是香港一项固有的法律制度安排,本身并无其他意味。保释了,不代表嫌疑人没有罪;不被保释,也不代表嫌疑人一定会被判刑。

对于黎智英等人此前被捕,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发言人今日表示,坚决支持香港警方对黎智英等人实施的拘捕行动。发言人指出,任何人触犯《香港国安法》和香港法律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坚决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履职,坚决依法打击任何危害国家安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