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胡文星 记者陈旻报道:日前,一起刑事申诉案的被不起诉人徐某代表80余名群众向省检察院送来感谢信。此前,省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组织和解、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化解当事人矛盾,促成因“广场舞风波”引起的案件当事人定分止争,双方划好“六尺巷”,化干戈为玉帛。

广场舞“跳出”纷争

据了解,董某、徐某均是广场舞队成员,2017年7月徐某和董某在南昌铁路文化宫广场参加广场舞时发生口角,进而互相拉扯,徐某、董某等人摔倒,跌落在台阶上,造成董某轻伤二级、十级伤残,徐某等人也不同程度受伤。

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该案移送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期间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认为徐某犯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作存疑不起诉决定。

董某不服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向省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申诉。2019年12月,南昌铁路运输分院认为对徐某作不起诉处理符合法律规定,董某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审查结案。董某不服,申诉至省检察院。

举行听证会回应群众呼声

2020年5月,董某申诉一案由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审查办理,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轩、邱利先后会见该案有关当事人。同月,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在办案中全面推开公开听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此案作为省检察院2020年公开听证首案。

6月,省检察院就该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包括人大代表以及法学专家等听证员参加。“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其间,听证员以“六尺巷”的历史故事疏导矛盾,向当事人传递和谐谦让的相处理念。

听证员认为,案发前,没有证据表明徐某有伤害董某的故意,双方因广场舞产生纠纷、吵架、推搡的过程中,很难认定有故意伤害行为。案发地点在台阶附近,拉扯很容易摔倒。双方各执一词,案发过程又没有录像清晰记录。在十几秒的案发时间内,究竟董某的伤害结果是如何造成的,证据上都是存疑的。听证员一致表示,本案中证据不充分,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正确。

“对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的形式非常好,及时回应了群众呼声,落实了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要求。”经过评议,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谢小剑代表听证员发表了听证评议意见。

划好分割线广场舞又跳起来

为进一步化解矛盾,8月4日,省检察院与南昌铁路两级检察院办案人员一道,组织两支广场舞队代表到南昌铁路文化宫广场自主对场地划线,双方各退一步,在场地之间划出分隔线。同时,邀请南昌铁路局南昌公安处、南昌铁路文化宫负责同志到场见证。办案检察官也再次进行了现场法制教育,劝说双方互谅互让、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管理。

“经过省检察院同志给我们做工作,进行法治教育,我们充分认识到要冷静处理矛盾,平和解决分歧。我们两支队划定好分隔线,当成‘六尺巷’,适当保持距离,互谅互让、互相尊重……”据了解,场地划分后,双方都能够按照分隔线开展活动,场地纠纷等引发的冲突得到有效解决,广场舞又热热闹闹地跳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