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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出品 文丨梁春富 编|深海

备受关注的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性侵女童事件,又牵扯出一宗内幕交易案。

近日,证监会最新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孙求生是王振华相识十几年的好友,王振华在去往派出所的前一天,曾约孙求生商量应对因涉及涉嫌猥亵儿童被受害者家属报警事项。

而孙求生在知悉前述内幕信息的情况下,突击卖出新城控股股票共计5万股,交易金额超200万,被证监会罚没近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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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王振华涉猥亵女童案已于7月17日获一审宣判,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目前,王振华不服一审判决,已明确提起上诉。

雷达财经获悉,已有证券维权律师推进“孙求生内幕交易新城控股票案”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

王振华曾与孙求生商量应对女童家长报警

据悉,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的行为发生于2019年6月29日下午,地点为上海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

2019年6月30日,上海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燕芬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本市一酒店,后其女儿在酒店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

据证监会下发〔2020〕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孙求生),孙求生与王振华相识十几年,时任上海双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该公司与新城控股在电梯销售、安装等业务上有合作关系。

为应对涉嫌猥亵儿童被受害者家属报警一事,2019年7月1日,王振华在新城控股17楼办公室约见孙求生,商量应对解决办法。之后,孙求生到其他楼层办事。

2019年7月1日13点左右,上海市公安局派出所民警4人到新城控股大厦A座前台,时任董事长王振华的秘书张某在17楼贵宾接待室接待了来访的民警。王振华司机余某杰告知张某,王振华大约要一个半小时后回来。当孙求生再次回到新城控股17楼时,遇到了民警并被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当天晚上孙求生从派出所出来时看到王振华也在派出所接受询问。

因此,孙求生知悉内幕信息。

知悉内幕后狂抛5万股

据证监会前述处罚书披露,新城控股王晓松(王振华之子)在王振华被拘留后,曾多次前往派出所。2019年7月2日13:00左右,王振华的儿子、时任新城控股总裁的王晓松接到派出所电话,要求其前往派出所。

2019年7月2日23:00左右,王晓松和妻子陈某前往派出所,听取王振华对于接下来工作的安排。王晓松在公安人员陪同下会见了王振华。

2019年7月3日16:30左右,王晓松领取了书面拘留通知书并返回公司,据上海市公安局出具的拘留通知书,"我局已于2019年7月2日16:58时将涉嫌猥亵儿童罪的王振华刑事拘留"。新城控股董事会自此确认时任董事长王振华被刑事拘留事宜,由董事会秘书陈某组织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2019年7月3日21:48左右,新城控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传信息披露文件,并于7月4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据悉,王振华事件一出,新城控股股票在7月4日、5日、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一字跌停。而孙求生在知悉前述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分别于7月2日、3日连续两天突击卖出合计50000股的新城控股股票,"完美"避过新城控股暴跌,避损超过65万元。

证监会认定,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接受公安机关调查事项,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一)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规定的情形,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在信息公开前,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述的内幕信息。该信息形成于2019年7月1日,公开于2019年7月4日。孙求生知悉内幕信息。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孙求生"证券账户于2019年7月2日、3日卖出"新城控股"25000股,成交金额1,036,209元;"钱某娟"证券账户于2019年7月2日、3日卖出"新城控股"25000股,成交金额1,038,365元,避损金额合计654,335.56元。

而孙求生与钱某娟为夫妻关系。孙求生承认"孙求生""钱某娟"证券账户实际控制人为孙求生本人,并承认2019年7月2日、3日卖出"新城控股"的交易行为是孙求生本人做出的。

证监会认为,孙求生卖出"新城控股"的时间与获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高度吻合,其在敏感期内为了避损而卖出"新城控股"的动机明显。孙求生非法利用内幕信息从事"新城控股"股票交易,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因此,综合以上因素证监会依法认定当事人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证监会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新城控股公告及说明、交易记录、银行账户资料、银证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证监会决定没收孙求生违法所得654,335.56元,并处以1,308,671.12元的罚款。

王振华仍在上诉,将面临新城控股股民索赔

2019年7月2日,王振华因涉嫌猥亵一名9岁女童,被刑事拘留。7月10日,王振华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一同被捕的还有为王振华物色年轻女性供其发生关系的周燕芬。

据周燕芬供述,2019年7月2日,其骗取朋友王女士的信任,谎称带两个孩子到上海迪士尼游玩,实则将两名分别为9岁、12岁的孩子从江苏带到上海大渡河路的上海JW万豪酒店。

该酒店距离新城控股总部只有大约900米的距离,步行仅需10分钟左右。当天,王振华来到该酒店,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给付周燕芬现金1万元。

事发后女童打电话向其母亲王女士哭诉,王女士到上海报案。经检查,女童阴道撕裂,鉴定结果为轻伤。综合受害人陈述、上海普陀某医院的门诊记录,以及法医研究院的鉴定,认定王振华存在猥亵伤害事实后果。

据该案审判长解释,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否有性器官的接触是区分强奸罪(包括奸淫幼女)与猥亵儿童罪的关键。本案中,被害人的陈述、司法鉴定意见以及被告人的供述均证明了被告人王振华对被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但与被害人不存在性器官的接触。相关司法鉴定意见佐证了该事实。故王振华的行为系猥亵行为而非强奸行为。

关于量刑问题,经法院查明,被告人王振华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但其不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犯罪,也不具有其他恶劣情节。被告人王振华对不满12周岁的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并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的严重后果,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振华到案后及庭审中拒不供认其猥亵的犯罪事实,可酌情从重处罚。综合考量本案对被害人身心造成的伤害和影响及社会危害程度,在公诉机关建议的四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内,依法对被告人王振华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据审判长透露,法院正式受理本案后,被告人并不认罪,其中部分辩护人坚持作无罪辩护。

6月18日,王振华辩护律师陈有西对《棱镜》表示,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另据雷达财经了解,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孙求生内幕交易新城控股票案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

许峰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7月2日到7月3日买入新城控股股票而存在损失的投资者,可参与此次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