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法典

继承编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的正式公布对我国法治建设而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其中继承编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的内容进行了修订与调整。此次民法典继承编与《继承法》相比,都做了哪些修改,增加了哪些与老百姓生活切身相关的内容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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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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