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创建“三治两无”平安村

探索县域社会治理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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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讯:(雷雨)近年来,通山县委政法委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有力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大胆探索了“三治两无”(自治、德治、法治,无诉、无访)乡村治理新模式,开创了政法工作新局面,在去年下半年全省“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测评中,我县有公正执法满意度、矛盾纠纷调解有效率、扫黑除恶成效评价等三项指标名列咸宁市第一,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上升。

一、政治引领,把“三治两无”防线筑牢在一线

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作为县域社会治理的破题之举,补齐一线短板,筑牢基层防线。

深入调研、主动谋划,找准县域社会治理突破口。县委政法委主动担当谋划,分赴各乡镇,深入村湾实地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和诉讼案件,在案发初期都可以通过调解得到有效解决。在此基础上,县委政法委研究提出“三治两无”平安村创建思路,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坚持党建引领,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入日常、贯穿平时,通过整村创建、整乡推进,加快县域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积极参谋、争取支持,补齐县域社会治理短板。县委政法委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三治两无”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科学参谋,主动汇报,争取支持。2019年来,县委共召开专题常委会议4次,县政府共召开常务会议2次,各类推进会4次,研究解决县域社会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试点先行、统筹推进,开创县域社会治理新局面。经县委同意,县委政法委印发《通山县创建“三治两无”平安示范村(社区)工作方案》,明确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统筹组织政法力量下沉乡村一线,引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同参与。2019年,我们选取了7个基础条件较好,“两委”班子得力、有一定矛盾纠纷行政村开展试点,2020年已在全县全面铺开,以村平安带动镇稳定、以镇稳定带动县和谐,开创了县域社会治理新局面。

二、立体防控,把“三治两无”网络健全在一线

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在人、财、物方面倾斜社会治理工作,实现了人防、物防、技防到边到角,织密了群防群治网络。

发挥“一村一辅”在群防群治中的主力作用。在全县187个行政村招聘187名辅警,按照“五统一”要求驻村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巡逻防控治安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交通安全协管员、服务群众办事员等“十员”职责。2019年,我县杨芳林乡发案率同比下降25%。

发挥“雪亮工程”在治安防控中的“天眼”作用。在县委政法委牵头督办下,雪亮工程建设进度全速推进,在农村(社区)安装3100个高清探头,覆盖到每一个乡村、自然湾,织密一张覆盖城乡主要道路、人员车辆出入口、公共活动场所的“防护网”,形成“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

发挥“安保工程”在安全防范中的保障作用。全面加强校园安保工程建设,备齐各项物防器材,已实现“三个百分之百”(校园封闭式管理100%、校园专职安保人员和安保“八件套”落实100%、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与公安部门联网100%)。投入6240万元,深入推进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覆盖全县所有乡村主干公路,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三、“三调”融合,把“三治两无”平台设立在一线

每村设立以“一村一法官、一律师、一支书”为常态,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3+X”工作室,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一体,吸收多部门共同参与,按照一案一策、因人施策的要求,找准切入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3+X”工作室,我们要求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全天候接待群众来访,不间断调解群众矛盾。工作室按照受理、调查、调解、结案、评估五个流程,根据纠纷内容、性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联络员出席参与调解。调解成功后,双方可形成调解协议,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制作调解文书,并将调解卷宗规范存档。2020年以来,已排查矛盾纠纷1146起,化解矛盾纠纷1096起,调解成功率达96%。

四、力量下沉,把“三治两无”资源聚集在一线

县委政法委统筹政法各单位力量,动员社会资源协同参与,力推法律公共服务、矛盾纠纷化解、便民服务进乡村。

夯实社会治理平台。在县级层面,我们投资560万元,按照综治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三心一体”要求,推进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同时规范推进镇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行“一窗五室”(服务窗口、办公室、群众接待室、公共视频监控室、矛盾纠纷调解室[“3+X”工作室]、心理咨询室)标准,明确专人专责,规范管理,实体运行。

推动政法力量下沉。整合政法综治队伍力量,做到全警投入、全员下沉,公安机关在实现农村辅警全覆盖的基础上,持续加大社会面巡逻力度,确保24小时见警车、见警灯;人民法院实施“法官联系乡村”制度,确保每个村都有法官对口联系,随时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司法行政机关继续实施“一村一律师”制度,普及法律知识,随时提供便民法律服务。

充分调动自治力量。建立“分级受理、联动调处”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员、村长、组长、族长、理事长“一员四长”在矛盾纠纷调处和社会隐患排查中的“前哨”作用,家庭矛盾尽量族内调解,组内矛盾尽量组内消除,通过村民自治,将矛盾隐患化解在最小范围,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员四长”在涉疫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彰显了村民自治力量。

建立完善激励机制。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将“三治两无”专项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平安建设考核内容,根据考核结果调整优化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对符合创建标准、创建效果良好的村由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授予“三治两无”平安示范村牌子,并给予一定奖励。

全县上下通过开展“三治两无”平安村创建,着力推进政治、自治、德治、法治、智治“五治”深度融合,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巩固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以通山力量贡献咸宁市域治理现代化。

作者:中共通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胡江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