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8日22时许,
凤鸣湖派出所接到报警称,
一女子站在某公园内的桥上栏杆外沿,
欲跳湖自杀。
出警民警火速赶往现场,途中立即联系应急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女子站在桥的外沿,一手抓着栏杆,一手拿着刀,情绪激动。据了解,该女子所处位置距离水面约七米,水深约八米,情况十分危险。经向欲跳湖者在现场的朋友了解,欲跳湖者名叫王某,刚满18岁,滕州市人,因家庭和个人感情双重打击原因欲跳湖自杀。
民警及王某的朋友耐心劝导其不要激动,扔下刀并从栏杆外翻回来。该女子表示拒绝且多次情绪激动,坐到了桥边的外沿上,随时有坠湖的可能。
民警见状立即变换策略,互相示意后趁其不备迅速上前将其拉住并控制住手中的刀,周围热心群众一同上前合力将该女子从栏杆外拉回来。
温馨提醒!我们要学会疏导自己的压力,积极与家人、朋友沟通,生命是我们最宝贵的东西,任何时候我们都要爱护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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