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加快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日前,云南出台《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措施》)。

《措施》指出,云南将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云南省财政对2021年底前新建并投入运营、纳入省级平台的公共直流充电桩按照每千瓦300元进行补贴(换电站按照公共直流充电桩标准计算),公共交流充电桩按照每千瓦100元进行补贴。电网经营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电网工程,不收取接网费用。同时,还将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将在公务用车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并积极引导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力度。在公务用车和公共领域,云南省原则上2020年重点推广不少于1万辆、2021年重点推广不少于2.5万辆新能源乘用车。2020—2021年,云南省财政对各州、市按照新能源乘用车实际推广以及工作推进情况给予奖励。

此外,《措施》还将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做优做强。在云南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扩产促销方面,2021年年底前,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首次年产销量达到5万辆的,按照销售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2022年年底前,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首次年产销量达到10万辆的,按照销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研发创新。还将推动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昆明等重点州、市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动力电池企业,为重点整车企业及新能源汽车换电经营企业提供电池配套;同时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对入园重点项目实施最优惠用地支持,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同时,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示范,鼓励并支持在景区、园区等相对封闭并具备道路通行条件的特定区域,探索建设新型智能驾乘服务模式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