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8月1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时说,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单独规定袭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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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克志表示,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多起性质恶劣的袭警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呼吁严惩此类犯罪。暴力袭警严重冲击法律底线,损害党和政府权威,严重影响民众安全感,也严重伤害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

赵克志说,虽然刑法中有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但尚不足以对暴力袭警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单独规定袭警罪,为严惩袭警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在全社会营造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

单独规定袭警罪这一建议

也得到了许多网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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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袭警的案件时有发生、实质恶劣,冲击着法律底线,也伤害了民警,为群众所愤怒。

暴力袭警致两人牺牲

7月6日上午,江苏省淮安市发生一起暴力袭警事件。据悉,当天上午,淮安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发现网上追逃人员马洪兵的活动轨迹,安排警务人员前往某小区核查。当他们敲开某住户门后,正在室内的马洪兵几次持菜刀欲冲出厨房行凶,均被在场的其三弟劝阻拦下。但情况很快变得失控。

马洪兵的大哥马伟兵突然从室外持两把尖刀冲了进来,疯狂袭击室内的4名警务人员。马洪兵见状,也持菜刀砍向了民警,随后夺门而逃。该行为致1名民警、1名辅警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牺牲。7月6日下午,两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归案。7月17日,两名犯罪嫌疑人马伟兵、马洪兵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被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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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悼会上,市民献花悼念牺牲民警、辅警。

这起重大暴力袭警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事实上,这只是近年来袭警事件的冰山一角。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在刑法修正案中单独规定袭警罪的提议,得到了民警的广泛支持。

人民警察的职业特性

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执法司法力量,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等职责使命。特殊的职业特性决定了警察们会经常与犯罪分子、违法人员作面对面的斗争,因此更容易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非法侵害,甚至是打击报复。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妨害公务案共28832件,其中涉警案25075件,占比86.9%。事实上,上述数据只是警察遭受暴力袭击的部分展现,更多的暴力袭警事件因情节轻微等原因,并未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很多警察在出警过程中,对于一些小伤小闹的暴力事件,都选择了隐忍和退让。

据公安部官网数据统计,2010年以来,全国已经查处的袭警、侵警案件以及受侵害警察人数增长迅速。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有361名警察因公牺牲,6234名警察因公负伤;2018年,共有303名警察和141名辅警因公牺牲,1.2万余名警察和辅警负伤;2019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有280名警察、147名辅警因公牺牲,6211名公安警察、5699名辅警因公负伤。

这些流血牺牲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受到暴力袭击、报复伤害造成的。警察执法权威得不到有效维护,危害极大、后果严重。

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警察经常处于各种社会矛盾冲突的最前沿。尤其是现今仍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而警察处于查究违法犯罪的第一线,时刻与违法犯罪分子零距离较量,容易成为不法之徒袭击的对象。当警察在处理群体性治安事件时,也容易成为群众发泄内心不满情绪的首选目标。

与此同时,相关法律宣传不到位,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暴力袭警应承担什么责任没有概念,遇事又容易冲动,遇到警察执法时,容易发生暴力抗拒行为。

增设袭警罪能“护警维权”

维护执法权威,保护执法民警,要靠公安机关,更要靠全社会的力量。须知“权威”不是自己树立起来的,而是源自他人的认可。只有将行政法规转化成具有强制力的刑法内容,才能真正实现这一点。只有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才能促使全社会自觉维护民警执法权威、遏制袭警辱警行为。

同时,也应进一步扩大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宣传范围,有效调动社会各界关注“护警维权”的积极性,提高社会公众对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的知晓率,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配合民警依法履职,共同营造更加良好的执法环境。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人民网 检察日报

编辑 徐哲

审核 张紫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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