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8日至21日在哈尔滨召开。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亚枫主持会议;副主任宋希斌、李显刚、孙珅、范宏,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建议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确定的建议议题是:审议《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黑龙江省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草案)》《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哈尔滨市摩托车管理规定》《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齐齐哈尔市人民防空条例〉的决定等三个决定》《大庆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黑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审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打击重点领域经济犯罪情况的报告;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检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及进行满意度测评。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建议议题还有: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全省就业目标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和批准2020年全省就业目标调整方案(草案);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和批准2020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9年省本级决算(草案);审议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等。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安排及准备情况的汇报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记者 闫紫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