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七条之规定,现将公安机关依法查扣,存放于揭阳市看守所内的无主物品(塑料仿真枪、铁床、按摩椅、电动麻将桌)一批,进行公告。请当事人于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带齐相关证件到揭阳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认领并接受处理,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对其所有权及相关法律权利,我局将对查扣的物品依法进行处理。

揭阳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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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七条之规定,现将公安机关依法查扣,停放于揭阳市公安局普华分局停车场内的汽车3辆(车牌号:粤BC4486、粤BNS266、鲁GVF701)、摩托车2辆(车牌号:粤B09092、粤VL9797),以及无牌车辆3辆、无牌摩托车24辆,进行公告。请当事人于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带齐相关证件到揭阳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认领并接受处理,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对其机动车辆所有权及相关法律权利,我局将对查扣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揭阳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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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七条之规定,现将原停放于市公安局大院内,及公安机关依法查扣,现存放于揭阳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摩托车一批(其中无牌无证摩托车16辆,其他29辆摩托车车牌号为:粤VF0920、粤V0D236、

粤V5M176、粤V92904、粤VG3304、粤V4M280、

粤V05229、粤V58899、粤V06075、粤ML7254、

粤VK3898、粤V33256、粤VK5628、粤D24671、

粤V10425、粤DJ5535、粤VB2382、粤V28866、

粤VR4554、粤VA9324、粤V46935、粤VM7942、

粤V0P508、粤V7B700、赣D6G263、粤B21365、

粤VBR738、粤V3Q856、粤N86382),进行公告。请当事人于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带齐相关证件到揭阳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认领并接受处理,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对其机动车辆所有权及相关法律权利,我局将对查扣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揭阳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0日

来源:揭阳日报、揭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