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湘潭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据此前报道,湘潭县的欧阳某某与苏某某夫妇经营卤菜生意,随着天气逐渐变热且卤菜生产量加大,夫妇俩因为担心卤菜变质,于是便 将稀释过的甲醛溶液,添加到多种菜品中,由此导致16人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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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陆续有人食物中毒后,湘潭村镇县三级联动紧急将患者送医救治。好在有惊无险,16名患者都已康复,也得到了赔偿。但不少消费者表示,自己到现在仍然会出现不适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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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被告人欧阳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苏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另外,法院判定,欧阳某某与苏某某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除了警惕外面的卤菜“被加料”

这些菜自己也不要乱自制

· 自酿酸萝卜、腌菜

日前,浏阳一家人吃了自制腌菜(菜梗、萝卜、大蒜头等),家里人一个个突然都开始出现缺氧症状,指甲、嘴唇甚至皮肤都有些发紫,到医院一查发现,竟然是亚硝酸盐中毒。医生表示,一般情况下,腌制品中亚硝酸盐的含量其实并不高,而汪女士一家刚好在腌菜的亚硝酸盐含量较高时食用,所以引起了中毒。

医生提醒: 市民在制作腌菜的时候一定要把握好时间,腌制时长不够就先不要品尝,最好1个月左右再食用。同时,他建议腌菜时不妨在腌制瓶里加一点葱、姜、辣椒,这些食材可以降低亚硝酸盐的含量。

· 自酿杨梅酒、药酒

自制药酒、杨梅酒、葡萄酒……虽然自制看似更安全卫生,且富有动手的乐趣,但其实自制食品往往也暗藏食品安全风险。

比如自制药酒,像川乌、草乌等带有毒性的中草药处理不当或添加过量,就容易造成药酒中毒。而杨梅酒、葡萄酒等在发酵过程中会产生甲醇,自己酿制由于缺乏杀菌消毒、去除甲醇的条件,很容易导致甲醇含量超标,危险极大。

来源:芒果都市

编辑丨听听 校审丨肖映 主审丨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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